我要发需求
我要卖服务
技术服务推荐
服务内容:水处理工程、废气处理工程、市政工程、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的施工及以企业自有资产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服务内容:垃圾焚烧发电技术研究及应用、推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筹建;城市生活污水、工业污水处理技术研究及应用、推广。(法律、法规规定限制及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服务内容:垃圾发电(须获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核准的范围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销售其所产生的电力、灰渣、蒸汽、热水及相关副产品(不含供热);城市垃圾焚烧服务;研究开发垃圾处理技术;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服务内容:供热项目的投资、建设、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服务内容:生产原铝、普通铝锭、铝合金及铝加工产品、铝用炭素产品;供电、供热;销售自产产品(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服务内容:电力及蒸汽的生产经营、垃圾焚烧发电(许可证有效期至2029年2月24日止);固废处理及灰渣综合利用,垃圾焚烧发电技术的咨询、技术服务(凭许可证经营);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及技术服务;动物无害化处理及技术服务;动物无害化的收集及运输;工业动物油脂、有机废渣的销售;污泥干化综合利用焚烧处理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服务内容:铝矿砂(铝矾土)贸易;铝锭、铝板、铝箔、铝带、铝制品和铝型材的加工及销售;备案范围内的自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服务内容:碳酰二胺、液氯、氢氧化钠溶液、聚氯乙烯、液氨、次氯酸钙、盐酸、三氯化磷、甲醇、氢气、过氧化氢的生产销售。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许可证范围内压力容器设计、制造,焊接气瓶的检验服务。(以上项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备案范围进出口业务;热源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服务内容:生产、销售蒸气、电及其副产品(以上经营范围需审批或许可的,凭审批手续或许可证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服务内容:许可证范围内电力生产(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天然气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锻造产品、石墨和碳素制品、铝及铝合金制品开发、生产、加工、销售;批准范围的自营进出口、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装饰装修及铝合金结构制品、铝门窗的安装(须凭资质证书经营);模具设计与制造;燃气灶具、金属材料、机械设备销售;铝合金压力加工工程和技术研究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检验测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服务内容:铝及铝制品深加工生产、销售;供热服务;贵金属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
服务内容:供热;工程管理及技术服务;热电设备开发生产及维修;热力规划及设计服务;热电工程施工;销售:建筑及装饰材料、机电设备、五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服务内容:热、电力生产与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排出物(煤渣)的再加工与销售;管网(不含压力管道)的工程设计、安装、维修;热电力设备的加工、维修、销售(须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服务内容:垃圾焚烧发电(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垃圾灰、渣的资源化利用,垃圾处理技术的咨询服务;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服务内容:生产氢氧化钠、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20万吨/年)、氯(17.77万吨/年)、氢(5600万立方米/年)、盐酸(12万吨/年)、次氯酸溶液(含有效氯>5%)(2万吨/年)。(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热电工程施工,生产蒸汽、工业用水、食品添加剂,水处理工程施工,货物、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服务内容:节能减排技术开发,能源综合利用技术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服务内容:许可经营项目:电力的生产、销售。 一般经营项目: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服务内容:镍合金的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的开发、利用、转让;自产固体废物销售;电解镍、铬合金、锰合金、硅锰合金、矿粉(石)、煤炭、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五金交电、不锈钢及其制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服务内容:煤炭开采(限分支机构经营);煤炭销售;第三产业及巨野煤田开发筹建的前期准备工作;电力、热力生产、销售;电力生产副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服务内容:发电(有效期至2027年7月26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供热、供冷、水煤浆制造、销售及其副产品开发、煤炭销售。(以上涉及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您的位置: 首页 » 公司 » 电厂大全 » 国内电站 » 华东 » 山东
鲁公网安备 370303020000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