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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十三五规划对售电侧市场的影响
2015-10-28 10:03386
 十三五规划对售电侧市场的影响
       五中全会正在北京召开,作为本次会议的一大看点的“十三五”规划备受瞩目。其中,“十三五”能源战略图线日渐明朗。
  去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能源“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战略构想,标志着我国进入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新时代,对能源规划特别是电力规划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期望。为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十三五”时期亟需对电力规划进行革命性的调整和创新。
  据悉,“十三五”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战略导向已经明确,主要集中在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力发展清洁能源、能源体制改革等方面。
  据悉,电力体制改革将进入全面试点、有序推进的新阶段。在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同时,还将选择一些省市开展综合电力体制改革试点、可再生能源消纳试点和售电侧体制改革试点。
  显然,“十三五”电力发展的主线是绿色化、智能化、互联网化、市场化。并加强调峰电源和电网建设,在2015年至2020年,我国配电网建设改造投资不低于2万亿元,同时跨省跨区的通道建设也会增加。
  此外,能源体制和价格改革也将会全面提速。10月15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为电力等领域的价格改革划定了清晰的时间表。
  从国际上看,电网发展方向应是与新能源和分布式能源大规模发展相适应的微电网、智能电网、能源互联网等形态,以小微、智能、就地平衡消纳、用户自主选择、互联网售电等为主要特征。大规模的特高压输电很难与此发展模式接轨和协同,未来可能面临沉重的转型压力。
  从发展趋势看,未来全国新建的工业园区、新城镇、公共建筑、居民小区等大都会逐渐采用新能源、分布式能源(天然气热电冷三联供和太阳能、地热能等耦合集成)加微电网供能方式,拥有自己的智能“自供区”和配售电闭环。
  当前,电力用户仍停留在“被动消费”层次,没有用电选择权和响应能力。用户是电力系统中终极一环,但按以往的电力规划方法,用户几乎是被遗忘的市场主体,除了被动接受电力供应外,对电力系统的运行基本上无能为力。
  究其原因,主要是用户参与电力系统响应的基本条件都是缺失的。一是没有智能电表和智能用电设施,用户不知道何时是系统的峰谷,设备也不支持调节峰谷,当然也无从削峰填谷;二是没有智能电价制度,峰、谷、平段电价水平都一样,用户没有积极性去为电网调峰;三是没有智能调度制度,或者说没有形成智能电网体系,发电、供电企业、配售电环节与用户未形成良性互动关系。
  在此规划理念及配套硬件设施和软件制度下,覆盖电力供、需两端的综合资源规划方法难以发挥作用,用户只能在电力供需矛盾的漩涡中隔岸观火,却不能参与到这场它本来最擅长的救火运动中。
  代表能源变革方向的分布式能源、智能电网、互联网配售电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目前在我国发展不理想,主要原因是找不到有效实施的载体和应用方式,价格不具竞争力。综合分析预判,发展终端集成供能系统和互联网配售电是一个很好的突破口。
  能源集成利用可大幅提高效率,如天然气热电冷三联供效率达80%-90%,可将现行单一供能方式的效率提高一倍左右。当前我国终端供能体系规划滞后,与城市规划、工业园区规划等严重脱节,电力、热力、燃气等不同供能系统缺乏统筹衔接,能源梯级利用程度较低。我国仍处于城镇化加速发展进程中,未来还会建设一大批新城镇、新产业园区、物流及服务业中心,对这些新增的用能需求,加强终端供能系统集成尤为重要。
  实施一体化供能工程,统筹规划建设电力、热力、供冷、燃气和智能微网等基础设施,推广新能源与传统能源相结合、小型分散与集中利用相结合的新型用能方式,使不同类型能源集成互补,实现“高能高用、低能低用、温度对口、梯级利用”,全面提升能源系统效率。
  在不远的将来,电力系统乃至整个能源系统的形态都将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对跨区输电的依赖度会越来越低。因此,电力发展需要在“十三五”这个关键节点上,作出前瞻性、战略性的理性抉择,合理确定发展定位、配售电流向和商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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