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几年,北京市将选择发展基础较好、能效水平较高的地区开展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建成100个市级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标准化示范项目。在发电、供热、交通、大型公共建筑等重点行业,建立能效和碳排放“领跑者”制度,并指导其他社会单位开展达标改进行动,进行节能低碳和资源循环利用综合改造,加快淘汰落后用能工艺设备,系统提升绿色发展水平。建立重点行业能效和碳排放标杆数据库并及时更新,适时将“领跑者”单位的能耗、碳排放水平指标作为相关行业的准入指标。
《方案》还指出,支持北京市节能低碳地方标准转化为京津冀通用的地方标准,加快推进京津冀标准一体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