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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煤炭产能大于需求的基本面不会根本改变
2016-10-27 10:35326
       10月25日,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去产能工作进展情况。

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许昆林指出,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截至9月底,钢铁、煤炭两个行业退出产能均已完成全年目标任务量的80%以上,部分地区和中央企业已经提前完成全年任务。按照目前的工作进度,2016年全国钢铁煤炭过剩产能退出任务有望提前完成。

今年前三季度全国规模以上煤炭企业原煤产量24.6亿吨,同比下降10.5%;消费量28.4亿吨,同比下降2.4%,第三季度全国煤炭消费由负转正,同比增长约0.5%,其中电力行业耗煤增长4.8%。行业经济运行状况明显好转。

从中长期看,随着能源消费强度的不断回落和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的快速发展,煤炭市场需求很难有绝对增长的空间,预计2020年煤炭消费量至多41亿吨,即使考虑去产能和减量化生产的因素,到时全国煤炭产能仍然有46亿吨左右,煤炭产能大于需求的基本面不会根本改变,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任务依然艰巨。

以下为许昆林发言文字

一、去产能工作进展及初步成效

(一)工作进展

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截至9月底,钢铁、煤炭两个行业退出产能均已完成全年目标任务量的80%以上,部分地区和中央企业已经提前完成全年任务。按照目前的工作进度,2016年全国钢铁煤炭过剩产能退出任务有望提前完成。

(二)工作成效

一是行业经济运行状况明显好转。

煤炭产量24.6亿吨,同比下降10.5%;消费量28.4亿吨,同比下降2.4%,第三季度全国煤炭消费由负转正,同比增长约0.5%,其中电力行业耗煤增长4.8%。

从价格看,截至目前,四种钢铁产品(线材、螺纹钢、中厚板、冷轧薄板)综合价格2931元/吨,比年初回升685元/吨,涨幅30.5%;秦皇岛港5500大卡动力煤价580元/吨,比年初回升210元/吨,涨幅56.8%。

从效益看,1-8月钢铁协会会员企业实现利润214.7亿元,同比扭亏增盈393.5亿元;规模以上煤炭企业实现利润224.8亿元,同比增长15%,应收账款同比下降7.6%。随着经营效益逐步好转,钢铁煤炭企业融资环境有所改善,现金流紧张、安全投入欠账、欠发缓发工资等深层次矛盾都得到了较明显的缓解。

二是行业发展环境明显改善。

随着淘汰落后、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和联合执法三个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146处未批先建煤矿项目中,除个别地区部分煤矿因涉及基本民生需求外,其他均已停产停建。

通过强化专项执法,违规新增产能基本未再发生,违规在建项目全部停工停产,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得到有力遏制,煤炭减量化生产得到较好落实,建设生产秩序进一步规范。

三是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取得积极进展。

煤炭方面,中央企业煤炭资产管理平台公司正式组建,对央企煤炭业务进行专业化重组整合,目前,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的非上市公司煤炭业务板块已划转至平台公司,上市公司煤炭业务板块已划转至中煤集团;其他企业的重组工作正在推进。随着鼓励发展先进产能措施的实施,煤炭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生产力水平有所提升。在全国6000多处30万吨/年及以下的小煤矿中,已有2600多处列入去产能范围。

四是对宏观经济的积极影响逐渐增强。

钢铁、煤炭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行业好转也带动了关联行业的回升。铁路煤炭运输从前8个月的持续下降,转为9月份增长3%。钢铁煤炭现货、期货交易较为活跃,成交量明显放大,价格逐步回升,对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和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走强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建立完善去产能工作机制和制度体系

(一)完善公示公告制度。

部际联席会议印发了《关于做好钢铁煤炭去产能公示公告工作的通知》,规定了公示公告的主要内容、明确了公示公告的时间、落实了实施公示公告的主体、提出了公示公告的方式。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去产能工作透明度。

(二)严格验收标准和程序。

部际联席会议印发了《关于做好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国资委的验收主体责任,2016年验收工作力争在11月底前完成。建立了问责机制,确保验收工作真实有效,经得起检验。

  (三)建立验收工作抽查机制。

根据《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结果抽查方案》,在地方和国务院国资委验收的基础上,部际联席会议按照双随机原则,对验收结果严格进行抽查。重点抽查验收主体是否明确、验收程序是否规范、验收标准是否严格、后续工作是否到位。

总的来看,建立完善公示公告、验收和抽查机制,对保证产能真去真退具有重要作用。

三、当前煤炭市场运行与价格情况

(一)下半年以来煤炭市场和价格变化。

7月份以来,煤炭产量下降,市场煤价加快上涨,个别地区和一些电力、钢铁企业供应出现偏紧的情况。分析原因:

一是去产能效果逐步显现。列入今年去产能任务的煤矿逐步退出,实施减量化生产和治理违法违规煤矿建设生产、超能力生产、劣质煤生产取得明显成效,前9个月煤炭产量同比下降10.5%。

二是煤炭需求阶段性恢复增长。7月份以来,全国大部分地区持续高温少雨、空调用电明显增加,水电出力大幅减少,火电生产大幅增加。8月、9月,火力发电量同比分别增长7.5%和12.2%,增幅比上半年分别加快10.6和15.3个百分点;10月上旬,这种趋势更为明显,火电同比增发14.6%。同时PMI指数8月份以来连续处于荣枯线以上,反映了实体经济增长,8月份粗钢、平板玻璃产量同比分别增长3%、7%,拉动了煤炭需求增长。

三是煤炭补库存增加。上半年,煤炭供需形势平稳,电厂等用户库存维持在较低水平,近一时期,消耗快速增加,导致库存明显回落,特别是随着迎峰度冬逐步临近,重点用户补库意愿较为强烈,推动了价格持续上升。

(二)已采取措施。

近期煤炭价格回升,企业效益好转,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初衷和必然结果。但是煤炭价格如果偏离市场基础非理性上涨,就会影响到去产能工作的整体推进和能源的稳定供应。为统筹做好去产能过程中的供应保障,促进煤价保持合理区间,部际联席会议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工作预案,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

中长期看,随着能源消费强度的不断回落和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的快速发展,煤炭市场需求很难有绝对增长的空间,预计2020年煤炭消费量至多41亿吨,即使考虑去产能和减量化生产的因素,到时全国煤炭产能仍然有46亿吨左右,煤炭产能大于需求的基本面不会根本改变,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任务依然艰巨。近期看,随着今年冬季采暖负荷逐步加大,煤炭消耗将有所增加,同时增加的产能释放也将有序到位,大部分地区煤炭供需基本平衡,少数地区平衡偏紧。为此,部际联席会议将进一步统筹处理好去产能、保供应、稳价格的关系,推动煤炭及相关产业协调健康发展。

一是坚定不移去产能、调结构。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大部署,排除价格短期波动的干扰,坚定去产能决心不动摇。深入推进煤炭行业兼并重组和处置“僵尸企业”,大力培育和发展先进产能,加快退出低效无效产能,努力实现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和优化布局。

二是多措并举保供应、稳价格。

高度重视并妥善解决当前部分地区供应偏紧的矛盾,继续有序释放安全高效先进产能,有序引导在建煤矿投产达产增加一部分产能,针对少数供应偏紧地区定向增加部分产能投放,保障居民取暖、发电等用煤需求。区分轻重缓急,强化对电煤供应偏紧地区产运需的综合协调,积极采取“以煤定电”、“以热定电”等有效措施。提前做好2017年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充分利用当前有利时机,鼓励推进煤炭供需双方签订中长期合同,建立长期、稳定、诚信、高效的合作关系,保障煤炭有效稳定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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