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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湖北省环保厅公示公安县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2016-11-11 09:4445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
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公安县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公安县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公安县生活垃圾处理项目

项目概要:项目拟建地址位于公安县夹竹园镇卫东村。

项目规模:日处理生活垃圾 500 吨。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日处理生活垃圾500吨的机械炉排焚烧炉+ 汽轮发电组,烟气处理、渗滤液收集、废水处理、飞灰处置等环保设施及飞灰填埋场等配套设施。

项目建设期为18个月。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与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公安县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公安县斗湖堤镇油江路162号(住建局5楼)

联 系 人: 龚主任

联系电话:18157255998

电子信箱:gdh@mizuda.net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二路2号

联 系 人:朱工

联系电话:027-87338209

电子信箱:zmy@cseti.com.cn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与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程序:建设方委托环评单位开展环评工作,环评单位在调查项目厂址和收集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同时进行公众意见调查。完成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交由技术评审专家评估,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提交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主要评价内容:工程概况,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公众参与,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和对策,结论与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2、本项目施工、运营中对公众的主要环境影响;

3、公众对本项目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4、该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经济、社会的主要影响;

5、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其它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以实名方式,通过电话、信函等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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