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专项监管重点内容:一是电能合同签订与执行的公平性情况。重点检查电力调度结构、交易结构执行发电合同公平性情况、上网侧峰谷分时电价执行情况、可再生能源全额保障性收购情况、火电机组利用率和平均负荷率以及调度信息披露情况等;二是基数电量以外的电能交易情况。重点检查跨省(区)电能交易、发电权交易与大用户直接交易,包括组织方式、输电费用、网损、交易费用等的收取依据及实际收取情况,交易组织方式和贯彻国家节能减排政策情况等;三是电量电费结算情况;四是发电厂并网运行考核与辅助服务管理(“两个细则”)的执行情况;五是新机商转情况。重点关注调试期的认定、调试电量计量、调试电价执行以及转商运办理等情况。
本次专项监管工作将采取企业自查与监管机构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开展,专项监管工作将于三季度全面展开。
通知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做好检查工作,及时完整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和资料,如实反映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江苏能监办根据检查情况,将发现的问题及意见建议及时报告国家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