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运城第二次公示河津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该项目拟建设一座垃圾处理规模为500t/d的生活垃圾焚烧厂,配置1条500t/d机械炉排炉式垃圾焚烧线+1套9MW水冷汽轮发电机组,配置一条余热锅炉及烟气净化系统。年焚烧生活垃圾量16.67万吨。年发电量7200万kW·h,年上网量5900万kW·h。
详情如下:
河津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河津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河津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环评信息公告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及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查阅:
1、电子版网络链接:
河津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报告简本) .pdf
纸质版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可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评价
单位索取进行查阅。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为项目周边村镇和毗邻单位及其他对本项目关心的人群。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⑴对该项目的看法和态度,以及具体要求和建议;⑵对该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⑶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和所在地居民从事行业的影响;⑷项目建设对当地居民生活质量和农业生产影响。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本项目的建设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见解,并请留下自己的真实姓名、年龄、职业、联系方式,以便对您关心的问题和意见做出解释和说明。具体方式如下:
1、在公众意见表中,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陈述自己的意见。
2、以书信、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陈述自己的意见。
3、以书面形式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陈述自己的意见,并转交建设单位。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