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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一号”示范工程获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4-17  浏览次数:323
核心提示:信息来源: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1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核准建设华龙一号三代核电技术示范机组,在

 

        信息来源: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1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核准建设“华龙一号”三代核电技术示范机组,在调整能源结构中促进稳增长。
   会议指出,“华龙一号”是以我国20多年核电建设运营成熟经验为基础,汲取世界先进设计理念的三代核电自主创新成果。会议决定,按照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在沿海地区核准开工建设“华龙一号”示范机组。这既是顺应国际能源发展趋势,优化能源结构,构建风、光、水、核等多元化清洁能源体系的必然选择,也有利于巩固和提升我国装备制造业国际竞争力,带动有效投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经济稳定增长,推进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会议要求,要通过实施示范工程,采取国际最高安全标准,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措施,确保工程建设和运营安全,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装备与核心技术,为核电装备“走出去”开展第三方合作创造有利条件。让高效、清洁、安全的绿色能源改善人民生活品质,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新动力。
   作为中国核电“走出去”的主打品牌,“华龙一号”是中核集团和中国广核集团在我国30余年核电科研、设计、制造、建设和运行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国际三代核电技术先进理念,采用国际最高安全标准研发设计的三代核电机型。在设计创新上,“华龙一号”提出“能动和非能动相结合”的安全设计理念,采用177个燃料组件的反应堆堆芯、多重冗余的安全系统、单堆布置、双层安全壳,全面平衡贯彻了纵深防御的设计原则,设置了完善的严重事故预防和缓解措施等。其安全和性能指标达到了国际三代核电技术的先进水平,具有完整自主知识产权。2014年8月,“华龙一号”通过了国家能源局、国家核安全局牵头组织的专家评审。11月3日,国家能源局对福建省发改委、中核集团的请示报告发出复函,同意福建福清5、6号机组工程调整为“华龙一号”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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