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电改“谜底”陆续揭晓:年内准备密集推出14个配套方案
北极星输配电网讯:有接近决策层人士对澎湃新闻透露,新电改的配套操作细则已由原来的7-8个增至14个,或将于今年内密集出台。此外,由于配套文件涉及内容较多,对口多个部门,4月下旬国家发改委将就具体分工与推广工作制定更为详细的计划。与此同时,新一轮电改终于迎来第一个最像“配套方案”的配套方案。相比于此前出台的关于清洁能源多发满发与需求侧管理的配套细则,国家发改委近日印发的《关于贯彻中发[2015]9号文件精神 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通知》(下称《通知》)更切中电改的关键步骤——输配电价改革。
该文件部署将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扩围至六地。《通知》规定,在深圳市、内蒙古西部率先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将安徽、湖北、宁夏、云南省(区)列入先期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单独核定输配电价;鼓励具备条件的其他地区开展改革试点。试点范围以外地区也要同步开展输配电价摸底测算工作,全面调查摸清电网输配电资产、成本和企业效益情况,初步测算输配电价水平,研究提出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工作思路。
据澎湃新闻了解,即使是没被列入试点的省份,目前也已着手进行输配电价的摸底和测算工作,今年内将在全国范围内铺开。
“每个地区的输配情况不一样,(试点扩容)还是考虑到代表性的问题。已有的深圳和内蒙古试点,一个是消费一个是产出,而新增中部和西部,更具代表性,步伐会更快一些。” 厦门大学能源经济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林伯强对澎湃新闻称,新增试点的具体方案应该和深圳基本一致,这也将为全国性的输配改革打个前站。
“试点主要是按照典型性、难易性、区域性等几个标准遴选的,中部地区的安徽和湖北属于通道电网,需要考虑跨区域电网输配电价核定、三峡水电外送等问题。宁夏、云南和内蒙古都属于外送省份,不同的是,宁夏是煤电基地,云南则是水电大省,而且改革难度远大于湖北。”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副秘书长欧阳昌裕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试点工作推进应该很快,东部以及东北区域将有可能成为下一批试点区域。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率先开展输配电价试点的深圳、蒙西,均不在国家电网经营范围内。深圳市供电局隶属南方电网管辖,而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则是全国唯一一家隶属于地方政府的省级电力公司,业内惯称之为“蒙西电网”,以区别隶属于国家电网之下的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蒙东电网”)。此番试点扩容,国网经营区被纳入其中。
《通知》明确,通过加快输配电价改革,建立健全对电网企业成本约束和收入监管机制,对电网企业监管由现行核定购电售电两头价格、电网企业获得差价收入的间接监管,改为以电网资产为基础对输配电收入、成本和价格全方位直接监管。
早在2006年、2007年,国家发改委就曾对外公布过全国各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后批复了19个省大用户直购电输配电价。但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许昆林对此解释,上述输配电价准确地说只是电网购电、售电的实际价差,而不是根据其资产和实际运行维护成本来确定的输配电环节价格。
接受澎湃新闻采访的一名电力专家认为,谁先成为试点,意义并不大。核定输配电价本身属于常规工作,作为电力体制改革中的重要一环,其最重要的意义在于,最终是否被用来改变电网经营模式,让电网回归“电力高速公路”角色。
“电网的成本黑匣子本来就说不清,如果不是用来改变长期以来的‘吃价差’模式,进行划小核算单位、进行财务分类测算,价格测算并非重要的改革事项。”上述电力专家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