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集中撮合交易 湖北电力直接交易试点进入新高潮
昨日,湖北电力交易大厅人头攒动,各路商务精英云集,副省长许克振敲响了集中撮合竞价开市的锣声,标志着2016年湖北省电力直接交易试点进入了一个新高潮。推进电力直接交易改革有何意义?如何推进?笔者就此专访了省直接交易联合工作小组组长、省经信委负责人。
问:推进电力供给侧改革,开展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要改革任务之一。推进这一改革,有何重要意义?
省经信委负责人:推进电力供给侧改革,开展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重大举措,也是省委、省政府交办的一项重点改革任务,是稳增长、降成本的一项最直接、最有力的措施。由于事关发供用各方利益调整,一年来,我们花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作调研、作分析,反复研究有关案例,多次召开座谈会征询各方意见,统筹各方利益,制发了《湖北省2016年电力直接交易试点集中撮合导则》、交易合同范本等多项制度性文件,规范有序推进改革。
过去由于电力市场机制的缺失和政府定价,电力市场发育滞后,电力价格既不能体现市场供求关系,也不能实现价值的有效传导,从而导致发电企业经营起伏很大。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就是要通过建立直接交易机制,在发电环节和售电环节引入必要的竞争机制,通过市场发现价值,有利于发挥市场在优化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利于推动电价合理回归,有利于提高电网运行效率,最终建立价格由市场决定、反映供求关系和能源消耗合理补偿的定价机制,推动电力供给侧改革,让用电企业降成本得实惠。
问:近两年来,我省以双边交易方式开展了直接交易试点,为什么今年又组织集中撮合?
省经信委负责人:自2014年以来,为积极推动电力供给侧改革试点,我们以“场外双边交易”形式组织开展了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取得了明显成效。场外双边交易供需双方可以直接见面商谈,最能体现供需双方的意愿,交易的时间和地点都比较灵活,比较适合小范围、中长期合约市场。随着电力供给侧改革逐步深入,市场规模和范围也在不断扩大,单纯的双边交易模式带来了交易成本,尤其是商务成本大幅上升,无法满足市场需求。集中撮合竞价交易是电力直接交易的主要方式,是有序放开竞争性电价、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有序放开售电市场的主要手段之一。为此,我们遵照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发展理念,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和国家发改委《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比照证券市场做法,按照“大用户走批发、小用户走零售”的原则,利用互联网技术,开辟了集中撮合竞价交易市场,保障了市场的透明公开。下一步,我们还将按照“互联网+”的思想,加强交易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善交易品种和手段,让各企业足不出户就可以参与市场竞价,实现永不落幕的市场交易。
问:我省直接交易总规模已连续三年翻番,扩规降准方面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哪些企业可以参与直接交易?
省经信委负责人: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应对经济下行,2016年,我们继续扩大试点总量规模,交易电量总规模从2014年的16亿千瓦时、2015年的93亿千瓦时,今年达到了300亿千瓦时。经测算,2014年用电企业减少电费支出2500万元、2015年减少电费支出4亿元,2016年本轮交易完成后,可以为用电企业降低电费成本20亿元。
采取的措施主要有:一是以前已参与直接交易发用电企业继续参与;二是对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用电电压等级在110千伏及以上的企业,可申请参与直接交易;三是对年用电量不低于1.5亿千瓦时的其他企业,不受电压等级限制,也可申请参与直接交易;四是对经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省重点扶持的战略性新兴企业,年用电量可放宽至0.5亿千瓦时,且不受用电电压等级限制;五是主动上门动员优质用户积极参加直接交易试点,不受当地用电总量和名额控制。与此同时,我们充分利用当前煤价低的有利条件,从稳定用电需求、拓展用电市场的目的出发,动员发电企业积极投身电力直接交易,多交易、多让利,以实际行动支持湖北工业经济发展;对暂没有输配电价标准的其他电压等级用户实行等额传导法,即发电企业降多少,大用户同步降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