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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红艳:关于推进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的几点建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2-25  浏览次数:280
核心提示: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是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的有效途 径,也是城市管理水平的集中体现。据统计,2015年浙江金华城区共产生
     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是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的有效途 径,也是城市管理水平的集中体现。据统计,2015年浙江金华城区共产生生活垃圾21万吨,相当于每天生成一个单元六层楼体积的垃 圾。按这种速度,金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将在5年内全部用尽。 2015年我市有3421个行政村相继开展了垃圾分类回收与处理工 作,垃圾减量效果明显,但城区垃圾分类工作进展较慢,为更好地推动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强化组织保障
 
    要完善市、区、街道社区“三位一体”的组织架构,明确各自职 责,层层传导压力。
 
    首先,市级层面——抓好统筹协调。明确市区垃圾分类的目标、重点、举措、时间等关键节点,引导市各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力地推动垃圾分类工作。
 
    其次,区级层面——抓好具体落实。在市政府统筹规划下,区级层面要切实担负起垃圾分类的具体管理工作,根据各区特色,因地制宜,引导各街道、社区落实好垃圾分类各环节工作。
 
    最后,街道社区层面——落实主体责任。街道社区要负责将垃 圾分类工作落实到户,并将之列入街道、社区年度工作考核内容中,推动垃圾分类有效落实。
 
二、完善工作措施
 
    要不断完善各项工作举措,精准发力,提升城区垃圾分类工作 实效。
 
    首先,要加快配套设施建设。目前市区还有一半左右的小区没有配备分类垃圾箱,需要尽快实现分类垃圾箱全覆盖,此外还需完善垃圾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配套设施,防止居民将垃圾分类投放 后,清运人员却把垃圾混装打包一并处置,让垃圾分类变成了“走程序”。
 
    其次,实行居民分级收费及积分制度。可将垃圾处理费从物业费中单列,根据各户垃圾分类情况,征收不同档次的垃圾处理费,对垃圾分类执行好的家庭给予积分,让他们在市区泊车、市内公交、景区旅游等方面享受优惠,从而调动居民的积极性。
 
    再次,强化居民自治自律。城市的邻里关系多数处于“鸡犬之 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状态,怎样让这些“最熟悉的陌生人”相互监督是一个问题。对此,可以通过制定《小区公约》,引导居民加强自律,相互监督。
 
    最后,要发挥小区保洁员的作用。保洁员本身负责垃圾清扫工作,推行垃圾分类完全可以依靠这支队伍,通过培训提高,一方面给予他们一定的报酬,调动积极性,另一方面建立考核制度,奖优罚劣。
 
三、开展专门立法
 
    想让居民扔垃圾时不再任性地整袋打包,学会分类投放绝非易事,这涉及到居民生活习惯的改变、观念的改变,并非仅靠宣传教育就能奏效,所以,必须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让垃圾分类有法可依,依靠法律的强制约束力,推动城区垃圾分类工作。
 
四、强化宣传引导
 
    借鉴“五水共治”宣传的成功经验,汇集各方力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发挥新闻媒体、电视、网络的宣传媒介作用,通过组织“垃圾分类知识有奖竞赛”等活动,使垃圾分类理念深入人心,从而 转化为每个市民的自觉行动。通过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以学生 影响家长,让垃圾分类成为家庭习惯。
 
    今天随手一分,明天美化十分。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积极参 与到垃圾分类这项工作当中,为金华宜居城市加分,让金华成为真 正的婺州之华,绿色之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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