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省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的实施意见》文件中规定,单机30万千瓦以上机组达到天然气燃气轮机排放标准,即二氧化硫排放浓度<35 mg/Nm3,氮氧化物<50 mg/Nm3,烟尘<5 mg/Nm3。
临汾热电公司按照超低排放标准及早部署、主动作为,将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升级改造列入2015年重点工作。通过将脱硫系统原吸收塔加高增加一层喷淋层,同时增加湍流装置、塔外浆液池、塔外配套增加一套单独浆液循环系统、氧化系统;对脱硝系统入口烟气温度提升改造、脱硝失效催化剂更换,增加第三层催化剂及吹灰器;将电袋除尘器袋区布袋更换为覆膜式布袋,同时在脱硫后增加湿式电除尘器一套的方式,确保机组超低排放达标。
工程开工仪式结束后,土建开挖施工启动,施工及设计单位将保证工程节点,确保按期完成改造任务。据悉,该公司#2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将于9月份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