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论虽然已经平息,但相关问题却值得反思。地方政府出台政策措施治理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本是好事,初衷是好的,为何会引发民众质疑?
细细分析不难看出,有的地方出台政策措施的时候,没有综合考量,忽略了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
关停餐馆治理餐饮油烟,却影响了群众吃饭问题。让农民限期卖羊,更影响了农民的切身利益。有的地方出台的措施并不具备推行的条件。例如强推新能源出租车,却没有相应的充电站等基础设施。有的地方出台的政策措施更是违背科学常识。以水泥封住树根看似有助于治理扬尘,但是被封住树根的大树能活多久,如何发挥抑尘作用?这些政策措施或许能解决环境问题,但会因为在实施过程中引发其他问题而付出巨大的社会成本。
一叶知秋,管中窥豹。当前,一些地方政府在管理上仍旧粗放,决策的不科学、程序的不严密,“拍脑袋”、“一刀切”的情况并不少见。
他们解决问题的心情很迫切,想以简单、易行的措施来解决复杂的环境问题,结果往往顾此失彼。有的政策措施缺乏调研论证,忽视民情民意;有的背离实际情况,违背发展规律;有的则是急功近利,追求短期政绩。这些问题的背后,体现的是一种不求实效的形式主义、敷衍塞责的官僚主义。这样的作为,一定程度上是一种乱作为,比不作为为害更甚,必然引发公众质疑,政策也难以执行,最终会导致政府朝令夕改,政府公信力受损。
解决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改善民生,但如果出台的政策措施反过来严重影响了民生,这无异于给环保抹黑,让环保背上骂名,为环保制造了更多困难和障碍。
各地积极出台政策措施解决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有着无可置疑的正当性,但是这种正当性不能以影响民生为代价。
在加强环保工作过程中,草率、随意、不负责任地决策,让群众利益受损,也会消解环保的正能量,使其丧失群众基础。而没有群众基础的环保,也将举步维艰。正因如此,环境保护不能也不应为一些地方政府的不当作为背上恶名。
总而言之,各地改善环境质量的急迫心情可以理解,但不能把出台政策措施当作一种政绩,“拍脑袋”、“想当然”,把主观愿望当成客观实际。政策措施必须符合科学、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否则,出发点再怎么好,也只会事与愿违,甚至为工作开展人为制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