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新建煤电
控制能源消费
随着经济增速放缓与煤电机组的快速增多,火电设备利用小时数连续下降,煤电装机过剩与无序规划的问题亟待解决,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曾连发三份文件规范煤电项目审批与建设。庞大的装机量,也使得环保压力同步提高。
结合浙江省自身情况与国家相关要求,《规划》明确提出,浙江省不再新上煤电项目,并全面完成浙江省在役30万千瓦以上公用燃煤发电机组、10万千瓦以上自备燃煤发电机组,以及热电联产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和节能升级改造,实现生产运行及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全流程集中监控和远程实时在线监测,全省实现煤电装机清洁化。调整煤电内部结构,推进煤电产能置换,关停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探索开展火电灵活性改造,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
此外,《规划》还提及探索在浙江北仑电厂等大型燃煤电厂开展碳捕捉与封存技术应用,降低煤电碳排放。2017年,我国将在电力行业全面建设碳交易市场,日前结束的G20峰会上,我国对于碳减排方面也向世界做出了庄严承诺。有专家指出,未来碳减排将越来越成为电力行业尤其是火电行业改造升级的关注焦点。
《规划》提出,到2020年,浙江省能源消费总量要控制在2.2亿吨标准煤以内,“十三五”时期年均增长2.3%;全社会用电量达到4220亿千瓦时,“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3.5%。并要求到2020年,浙江省非化石能源、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含省外调入水电)和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分别达到20%、31.9%、12.5%和42.8%;发电、供热用煤占煤炭消费比重85%以上;天然气消费比重达到10%左右;人均居民生活用电达到1522千瓦时,年均增长14.2%。
发展清洁能源
调整电源结构
除了能源消费结构外,《规划》还制定了能源生产结构目标,即到2020年,浙江省一次能源生产量达到3226万吨标煤(全部为非化石能源),年均增长11.9%,其中,可再生能源1805万吨标煤。浙江省电力装机容量达到9400万千瓦左右,人均装机1.67千瓦;清洁能源装机容量达到4665万千瓦,占电力总装机容量的49.6%。全省平均用电负荷率达到80%以上,供电可靠率达到99.96%以上。
煤电自身产能过剩以及二氧化碳排放等问题近年来得到世界范围的关注,清洁能源迎来了更大的发展空间。根据《规划》,“十三五”期间,浙江省将大力发展光伏、海上风电,建成600万千瓦分布式发电和光伏电站,开展200万千瓦项目前期工作。重点建设舟山普陀6号二区、象山、嘉兴、玉环、岱山等海上风电项目;安全发展核电,按照国家建设沿海核电基地的总体部署,采用国际最高安全标准、最先进的核电技术建设核电站,并为全国提供先进核电技术示范。加快建成三门核电一期,开工建设三门核电二期、三期,浙江三澳核电,基本完成象山核电前期工作,开展海岛核电研究工作,加强核电厂址保护。到2020年,浙江省核电装机容量达到900万千瓦左右,在建500万千瓦以上。
探索体制革新
促进技术发展
“十三五”期间,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同步推进,有业内人士称,新电改在“十三五”期间的推进情况对于我国能源转型进程有着重要影响。《规划》提出,要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有序推进输配电价改革,逐步实现公益性以外的发售电价格由市场形成,妥善处理电价交叉补贴,理顺电价形成机制;推进电力交易体制改革,规范市场主体准入标准,引导市场主体开展多方直接交易,推进辅助服务市场化改革,建立辅助服务分担共享新机制;建立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形成公平规范的市场交易平台;推进发用电计划改革,有序缩减发用电计划,完善政府公益性调节服务功能;稳步推进售电侧改革,培育多元售电主体,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开放电网公平接入,建立分布式电源发展新机制;加强电力统筹规划和科学监管,提高电力安全可靠水平。
此外,《规划》提出要推动能源技术革命。有电改专家表示,电力行业体制机制的改革,有利于激发能源行业活力,推动能源技术创新。《规划》要求,高度重视清洁高效发电、智能电网、可再生能源开发、节能减排等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依托各类能源基地建设,打造相关成套设备与服务产业,并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创新体系,加快组织实施重大能源技术攻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