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初衷及原则
在制定说明中,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人表示:“目前产业化的动力电池电化学体系只有少数几种,但在具体产品方面,尚没有统一的规格尺寸,由此带来许多问题。一方面增加了电池生产企业的生产研发成本,不利于电池生产企业的大规模制造、市场投入及材料技术创新;另一方面,增加了电池集成企业和整车企业的研发成本,无法实现电池单体快速选型,技术积累难度大,削弱了整车产品的竞争力。另外,电池规格尺寸不统一,也增加了电池回收利用方面的困难性和复杂性。”在这样的背景下,电池生产企业、系统集成企业、整车企业以及电池回收利用企业,都希望进一步统一电池规格尺寸,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应市场需求和行业管理需要制定该标准。
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人表示,此次意见稿中推荐的电池单体型号是在“市场占有率高、销量大的单体型号电池”中,按照“市场占有率、配套量、比能量、配套车型技术条件以及未来整车技术发展趋势”的原则进行筛选的;在模块型号的推荐上,在单体电池尺寸的基础上,根据“电池模块成组规律”,并与“电池回收利用企业沟通”后确定;在系统(电池箱)尺寸的推荐上,则考虑到“电动商用车布置空间灵活性,结合电动商用车市场占有率”而确定。
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人还表示,由于电池技术发展和整车开发加速更新的发展趋势,电池产品的尺寸也在快速变化,为避免“限制新的电池产品的研发和生产”,该标准将保持 1-2 年修订的频率,以适应电池技术和整车研发的快速发展。
专家解读:模块的规格化是重要环节,编码制定正在起草
在近期举行的《电动汽车热点问题——动力电池技术升级与产业链研究》研讨会(下称动力电池研讨会)上,针对动力电池的规格尺寸,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电池首席专家王芳表示,在动力电池的规格尺寸制定上,电池模块标准的制定是关键环节。一方面,整车对动力电池的要求一般延伸到模块级别;另一方面,动力电池的梯次利用以模块为层级比较现实。
王芳认为,动力电池模块规格的标准需“更多地思考如何将整车的需求(输入端)和梯次再利用(输出端)的需求”相结合,考虑“什么样的模块在整车上用得舒服”,又能“为后期的梯次利用提供便利”。在系统(电池箱)的标准化上,王芳表示,目前主要的方向是对商用车的系统做一些标准化的引导。
另外,王芳表示,考虑电池的生产、销售、使用、维护、回收、梯次利用、再生等全生命周期的溯源和管理的要求,目前动力电池的编码制度(包括模块和电芯)也已经形成初稿,大约会在本年度10月上旬进行详细的讨论。
王芳总结到,我国动力电池规格尺寸的标准化已经初步的建立,后期需要根据动力电池的研发、推广和应用不断细化、补充和完善。
在动力电池研讨会上,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经理江文锋表示,因为比亚迪生产自动化程度很高,“电芯的生产基本是一个尺寸型号对应一条生产线。尺寸型号一旦变更,整个工艺从头到尾都要变”。所以,比亚迪在电池的规格标准上,从研发生产之初即积极向国家标准和欧洲标准靠拢,以避免不必要的成本。
江文峰表示,比亚迪商用车电池模组已经基本标准化,能够实现通过不同的拼装结构满足不同车型的需求。在电池的回收利用上,比亚迪的思路也是“回收电池模组在储能电站使用”,因为“比亚迪的电池单体是激光焊接的,一旦拆了就不能保证电池的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