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相关议题。7月22日,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组织召开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掺煤监管
工作座谈会,讨论修改《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防治掺煤指南(征求意见稿)》。发展生物质能源,不
仅对提升可再生能源比例、减缓气候变化、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等做出积极贡献,还会对促进秸秆“禁
烧”、推动电能替代发挥积极作用。从产业层面看,目前生物质能源发电行业总体上仍处于亏损状态
,亟需解决诸如原料收集、核心技术、科学运营等难题,方能引导投资与发展积极性,形成良性循环。
真正的绿色
生物能源是指所有通过光合作用生成的有机物,包括植物、动物排泄物,垃圾与有机废水等,是可再生、可储存、可运输、可转换的清洁能源。从生物质能源生产、储存、利用全系统看,基本上可以实现二氧化碳的零排放,因而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绿色能源。我国生物质能源总量巨大。一是作物秸秆。2015年我国秸秆总产量约为15亿吨,其中农作物秸秆产量约为7.46亿~9.94亿吨。二是城市有机垃圾。城市污水、生活垃圾等,都蕴含着巨大的能源资源。三是动物和畜禽粪便。饲养猪马牛羊和鸡鸭鹅等畜禽是传统产业,规模化饲养场为畜禽粪便资源化、能源化利用创作了重要条件。四是工业有机废水。
就生物质能源发电来说,技术已经基本成熟,并形成了多条技术路线。一是秸秆燃烧发电。采用链条传送工艺,将秸秆直接输送到炉膛燃烧发电、供热。二是气化发电。将秸秆等生物质能源经过气化工艺,生产出可以燃烧的混合气体,然后再用于发电。三是生物天然气(沼气)发电。用生物质能源生产出生物天然气,然后再采用燃气发电工艺发电。三是成型燃料发电。通过成型化或焦化,大幅度提高秸秆等生物质能源的能源密度与热值,可以有效提高生物质能源发电的效率与效益。四是垃圾发电。据报道,我国生物质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已经跃居世界第二位,目前生物质发电累计装机容量为1423万千瓦,并网约为950万千瓦。
成也燃料
秸秆等燃料供应是制约生物质发电的关键环节。国内外很多生物质能源发电厂运行不下去,主要原因就是秸秆收储出现问题。为此,应坚定地走市场化道路,通过培育、扶持秸秆收储公司,实现秸秆连续供应。
当下农业机械化为进一步解决秸秆收储瓶颈创作了新的条件。“十一五”期间,生物质能源发电发展缓慢,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农户分散种植、分散收割和机械化程度低,导致作物秸秆收集难、储运难、收购难。“十二五”以来,农业机械化基本实现,农作物秸秆收集、打捆和运输效率大大提高,为降低秸秆储运成本、增加农民秸秆收入和控制电厂收购成本带来了新的机会。2015年,华能农安生物质能源发电厂秸秆收购和供应半径最远达到300公里,平均收购和供应半径约为30公里,全年收购秸秆27.20万吨,平均收购单价约为300元/吨,当地农业和农民因此增收约8000万元。
同时,掺烧现象损害了生物质能源发电形象。据报道,湖北等地的一些生物质能源发电企业,存在掺烧秸秆之外燃料的情况,甚至掺烧煤炭。近年来,国家能源局、环境保护部多次出台加强生物质能源发电管理、禁止违规超标掺烧规定或文件,但是违规或超标掺烧煤炭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很容易出现猫鼠游戏局面,监管起来比较困难。
未来之路
从宏观来看,在能源供给侧结构性繁多改革内容中,生物质发电是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的重要方向,也是最容易出成果、见成效的重点领域。应采取适当措施,鼓励传统能源企业,尤其是传统发电企业,加快发展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加快生物质能源发电发展步伐。“十三五”期间,应在《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可再生能源“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出台可再生能源“十三五”发展规划、生物质能源发电“十三五”发展规划,以引导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和发电有序发展。
从技术来看,一是将生物质能源发电的关键技术、工艺等研究任务,如秸秆生物柴油的废渣发电技术等,纳入国家和省(区、市)科技计划,保证一定比例和规模的支持资金。二是鼓励生物质能源发电领域的专利申报与保护。“十三五”期间,应适当提升生物质能源发电的专利申报与保护的位置。三是加快生物质能源发电标准、规范制定工作。在国家能源局的统一组织下,通过加快、完善生物质能源发电的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的制定与应用,鼓励相关企业制定企业标准,为生物质能源发电规范发展奠定基础。四是鼓励生物质能源发电实验室建设。
从政策来看,一是进一步加大产业政策支持力度。“十三五”期间,应通过加强协调、加大产业政策支持,保证生物质能源发电小时数。二是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综合考虑秸秆“禁烧”成本,适当加大对农作物秸秆收储运的财政补贴力度,进一步调动农民积极性,促进生物质能源发电与农业工业化协调发展做贡献。三是进一步加大税收政策支持力度。财政补贴、增值税退税形成的企业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四加大投资融融政策支持力度。将生物天然气(沼气)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支持政策,适用于生物质能源发电项目,自2017年开始,申报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在国家发展改革委预算内投资计划时,同时申报生物质能源发电项目,并享有统一政策。五是实施生物质能源发电示范工程,设立一批生物质能源发电示范工程,并由国家预算内资金安排30%左右的资本金。
从管理来看,检查指导优质生物质能源发电企业,及时发现问题,帮助解决困难,鼓励生物质能源发电企业规范、健康发展。协调、推动生物质能源发电项目资本运作,引导国有、民营、外资等多种经济成分进入生物质能源发电领域。按照可再生能源法、生物质能源发电的相关规范、标准和相关规范性文件,发挥环保、能源监管两个系统、多级监管机构的职能作用,调动监管积极性,违规超标掺烧情况一经查实,一律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并追究相关方面责任。
(作者分别系本刊编委、民建中央能源与资源环境委员会委员,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政策研究”课题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