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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工业“十三五”相关领域发展指导意见之六:节能环保与资源综合利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0-20  浏览次数:212
核心提示:十二五期间,为积极应对国家日益严格的生态环保要求,煤炭企业增强生态环保意识、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大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整治
 “十二五”期间,为积极应对国家日益严格的生态环保要求,煤炭企业增强生态环保意识、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大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整治改善修复再造工作,努力发展资源综合利用、挖掘节能增效减排潜力,取得了较大的进展。

生态文明矿山建设稳步推进,出现了一批科技装备先进、资源消耗少、生态环境好、智能化水平高的生态文明煤矿。充填开采、保水开采、煤与瓦斯共采、井下排矸、采空区地下水库等源头减损、减沉、减排绿色开采技术不断推广应用。

节能降耗取得新进展,能源管理体系不断完善。矿井水源、乏风源等热泵余热利用技术发展较快,矿区新能源置换和替代燃煤小锅炉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

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不断提高。共伴生高岭土、油母页岩、高铝粉煤灰、硫铁矿、石灰石等综合利用产业化步伐加快。

煤矿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的深入开展,节约了资源、保护了生态环境,改善了矿区形象。但是重生产轻环保在不少矿区仍然存在。环境治理与煤炭开发不同步,环保欠账仍然较多。生态文明建设事关国家“五位一体”发展战略的实施,事关新时期“新常态”下“绿色”发展的新要求,煤炭行业在全面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过程中,必须顺应发展潮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煤矿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升煤炭工业发展的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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