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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产能政策对煤炭产生影响分析(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0-24  浏览次数:93
核心提示:必读!一篇关于去产能政策对煤炭产生影响的文章,太详实了!
 2、中期(未来三年)去产能政策对煤炭供给的影响

若仅考虑产能退出政策,行业供给或仍过剩

根据我们统计的25个产煤省(区、市)计划淘汰的产能数据,未来3~5年,全国共计划淘汰煤炭产能约7.5亿吨,按目前在停产产能共42亿吨计算,7.5亿吨产能退出后,不考虑新增产能的情况下,在产产能预计约为34.5亿吨。

而对于未来新增产能,《意见》规定,“从2016年起,3年内原则上停止审批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但同时补充,“确需新建煤矿的,一律实行减量置换。在建煤矿项目应按一定比例与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挂钩。”7月底,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和煤矿安监局联合下发《关于实施减量置换严控煤炭新增产能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对煤矿减量置换做了相对细化的规定(具体见表1)。根据《通知》规定,纳入退出过剩产能实施方案的煤矿产能也可用于产能置换,但要按一定比例折减,折减比例约30%~50%(具体折减规则见表1),根据该规定,7.5亿吨退出产能最多可置换约2.2~3.7亿吨新建产能,而其他在退出产能实施方案外的煤炭产能退出的置换对煤炭总在产产能影响不大。

为测算出未来三年行业新增产能情况,我们仍以前述11家样本企业为例。2015年末,11家样本企业在建产能约1.6亿吨,在《意见》发布后,样本企业计划在3年内投产的约0.5~0.7亿吨。假设全国未来3年内投产产能占新建产能的比例与样本企业相同,则7亿吨合法在建产能约可投产2~3亿吨,15亿吨总在建产能约可投产4~6亿吨(根据《通知》,前期未批先建的违规煤矿存在补办手续后继续建设的可能)。考虑到7.5亿吨退出产能最多可置换约2.2~3.7亿吨新建产能,我们推测未来三年新增产能约为2~3亿吨。

  根据以上分析可知,未来三年将退出在产产能7.5亿吨(假设产能退出主要集中于近三年),同时将新增产能2~3亿吨,加上净进口约2亿吨,预计三年后煤炭供给能力约为38~39亿吨。而需求方面,随着经济增速的下滑,火电发电量及钢铁产量下降,同时,火电单千瓦时耗煤量逐年下降,煤炭需求预计将呈小幅下降趋势,每年下滑幅度约为2%~3%。假设年均下滑约3%,则2016-2018年的煤炭需求量约分别为38亿吨、37亿吨、36亿吨,小于煤炭供给能力。因此,中期看,煤炭产能退出对扭转供给过剩局面的效果并不显著,煤炭供给仍将小幅过剩。

值得说明的是,未来供需格局状态对煤炭需求量的预测相对敏感,若未来出台经济刺激政策,导致煤炭需求表现好于预期,如保持稳定或小幅增长,则煤炭产能按计划退出后,煤炭行业有望实现供需平衡。

在产能退出政策基础上叠加“276个工作日”政策后,行业将呈现供不应求局面,“276个工作日”政策恐难严格执行,未来该政策的微调或为常态

假设产能退出集中于未来三年,每年约2.5亿吨,新增产能主要在2017~2018年释放,叠加“276个工作日”政策的影响后,2016~2018年的供给分别约为37.5亿吨(考虑了库存对供给的补充)、34.5亿吨和33.7亿吨,小于三年分别约为38亿吨、37亿吨和36亿吨的需求,供给缺口分别约为0.5亿吨、2.5亿吨和2.3亿吨。考虑到供给不足将导致煤价上升,进而导致煤炭进口量增长以补充部分供给,最终供给缺口或小于以上数值。

根据上文的分析,“276个工作日”政策的严格执行会使供给不足,事实上,2016年4月份后,煤炭产量同比大幅下降,加之7~8月份全国大部分地区持续高温少雨,空调用电增加,水电发电量减少,煤炭需求上升,煤价持续上涨。为抑制煤价过度上涨,国家发改委召开了稳定煤炭供应、抑制煤价过快上涨预案启动工作会议,并制定了抑制煤价上涨的响应机制。在该会议后,三级、二级、一级响应机制(各级响应机制具体内容见表1)被相应触发,在一级响应机制实施后,由于进入冬煤储备期,煤价仍无下跌态势,于是发改委于9月底再次召开会议,考虑允许优秀产能增产使煤炭产量日均增加100万吨,用于补充煤炭需求缺口以及部分社会库存。三级、二级、一级响应机制对应的日均增量分别为20万吨、30万吨和50万吨,对应的年产量分别约为0.7亿吨、1.1亿吨和1.8亿吨,而100万吨日均增量对应年产量约为3.6亿吨。

根据上述分析,在不考虑煤价上升导致煤炭进口量增长的情况下,2016~2018年煤炭供给缺口分别约为0.5亿吨、2.5亿吨和2.3亿吨,折合日均产量分别为14万吨、69万吨和64万吨(按一年360天计算),均需触发一级响应机制才得以弥补(该响应机制于9月份开始执行,因此2016年按4个月计算)。若假设煤价上涨将使煤炭进口量约增加1亿吨,则2016年供需基本平衡,而2017~2018年仍需长期触发二级响应机制和一级响应机制才能弥补供给缺口。

综合以上分析,若严格执行“276个工作日”政策,煤炭供给不足,但若完全放开,煤炭供给仍面临过剩,因此预计未来政策变化重点将更多地放在“276个工作日”政策的微调上,以使煤炭价格维持在相对稳定的水平,而根据对当前煤价响应机制的分析来看,该响应机制基本能使煤炭供需保持平衡。

  (二)去产能政策对煤炭价格影响分析

根据上文的分析,系列去产能政策的严格执行会使供给不足,煤价上升,这与煤价的实际表现相吻合。从2016年5月份开始,煤炭价格步入上升通道,除无烟中块、小块等化工用煤外,炼焦煤、动力煤均涨幅明显,截至2016年9月末,环渤海动力煤、山西河北地区炼焦煤分别升至约560元/吨和1000元/吨(含税),约为2014年一季度的水平。

对未来煤价展望方面,在当前煤炭政策下,只要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未达到触发三级响应的条件(环渤海动力煤价格低于460元/吨),即全行业严格按照276个工作日生产,市场将呈现供给不足的状态,煤炭价格将上升;当煤炭价格持续上升以至于触发一级响应的条件(为环渤海动力煤价格高于500元/吨)时,全年煤炭供给约可增加1.8亿吨,加之煤炭进口量也将随着煤价的上升而有所增加,供给将得以保障,煤炭价格将出现回落。因此,在当前的响应机制下,煤炭价格将保持相对稳定,如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有望维持在460~500元/吨区间水平。但如果未来完全取消276个工作日的政策,由于供给仍然小幅过剩,预计煤炭价格将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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