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产能政策,主要包括退出部分产能、限制新增产能以及按“276个工作日”减量化生产等。此外,面
对2016年下半年煤炭价格的持续上涨,发改委又制定了相关抑制煤价过快上涨的预案。本文针对以上
政策对煤炭供给和煤价的影响展开分析,主要结论如下:
1、2016年全国计划退出产能2.5亿吨,但对实际产量的影响或不足0.5亿吨;“276个工作日”政策对2016年产量影响约为3亿吨,为供给下降的主要原因。
2、未来3年,全国将陆续退出约7.5亿吨产能,同时将新增约2~3亿吨产能,加上净进口约2亿吨,预计煤炭供给能力小幅下滑,但仍高于煤炭需求。煤炭产能退出对扭转供给过剩局面的效果并不显著,煤炭供给或仍将小幅过剩。
3、“276个工作日”政策目前执行效果较好,若该政策被长期严格执行,煤炭供给或不足。
4、预计未来煤炭政策将围绕“276个工作日”进行微调,目前的煤价响应机制基本能保证煤炭供需平衡。
5、在当前的去产能政策和煤价响应机制下,未来煤炭价格有望保持相对稳定;但若取消“276个工作日”政策,预计煤价将下跌。
全文分析如下:
2015年,由于煤炭价格持续下跌,约80%的煤炭企业经营性业务发生亏损,为使煤价回归正常水平,2016年以来,国务院以及各省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去产能政策,这些政策目前实施效果如何,对未来煤炭供给有何影响,煤价又将何去何从,本文围绕以上问题展开研究。
一、2015年煤炭行业供需状态回顾
供给方面,2006年开始我国煤炭产能步入大规模扩张时期,2006~2015年间约新增产能32亿吨,而同期原煤新增产量(行业无长周期内有效的消费量统计数据,以产量替代)仅在12.89亿吨左右,连续十年的煤炭产能快速扩张造成行业存量产能过剩问题突出,超前建设产能释放压力较大,煤炭价格持续下跌,2015年煤价跌至几乎全行业亏损的水平,在该情况下,部分高成本煤矿退出。据煤炭工业协会最新摸底统计,截至2015年末,全国煤炭产能总规模为57亿吨,其中正常生产及改造的煤矿产能39亿吨,停产煤矿产能3.08亿吨,新建和改扩建产能14.96亿吨(其中约8亿吨属于未经核准的违规项目)。此外,2015年煤炭进口2.04亿吨,出口规模很小,净进口约为2亿吨。
需求方面,下游需求主要为电力、钢铁、建材和化工,四者的用煤量占比分别约为50%、17%、14%和6%。2015年,受全社会用电量增速的下降及清洁能源发电量增加且优先上网的影响,火电发电量约下降3%;而粗钢、水泥等受房地产、机械、汽车等主要用钢需求增速下滑的影响,产量约分别下滑2.3%和4.9%。下游需求的下滑导致煤炭消费量出现近年来的首次负增长,据煤炭工业协会统计,2015年煤炭消费量为39.65亿吨,同比下滑3.7%;而从表观消费量(产量+进口-出口)来看,为38.84万吨,同比下滑6.6%。
综合以上分析,暂不考虑新建和改扩建产能14.96亿吨,2015年国内煤炭产能约42亿吨,加上每年约2亿吨的煤炭净进口量,预计我国煤炭供给能力约44亿吨,而2015年我国煤炭消费量约为39亿吨。此外,截至2015年末,煤炭社会库存高达3.5亿吨。因此,我国煤炭明显处于产能过剩状态。
二、2016年以来煤炭去产能政策梳理
为改善供需格局,抑制煤价下跌,2016年以来国务院及各省市出台了一系列煤炭去产能政策。2016年2月5日,国务院发布煤炭行业去产能的纲领性文件《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煤炭产能影响最大的包括三点:(1)从2016年开始,用3至5年的时间,再退出产能5亿吨左右、减量重组5亿吨左右;(2)2016年起,全年作业时间不超过276个工作日(简称“276个工作日”政策);(3)2016年起,3年内原则上停止审批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确需新建煤矿的,一律实行减量置换。
在《意见》发布后,2016年3月21日,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改善煤炭生产经营秩序的通知》,进一步明确“276个工作日”限产政策,并要求各地煤炭行业相关管理机构加强监察,加大休假休息日停产期间的检查力度,确保“276个工作日”政策的落实。次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16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要求2016年全年力争关闭落后煤矿1000处以上,合计产能约6000万吨。同年7月8日,在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上,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表示要确保2016年完成退出煤炭产能2.5亿吨。
在《意见》发布后,各省市也相继推出了化解过剩产能的政策,明确了十三五期间、或未来三年以及2016年计划退出产能。从公布情况来看,25个省市共计划退出产能7.5亿吨(发改委会议数据显示共计淘汰产能8亿吨,本文以我们实际统计的7.5亿吨为准)。2016年计划退出产能2.5亿吨。从执行情况来看,2016年上半年去产能进度缓慢,但8月份开始显著提速,前8个月共退出产能1.5亿吨,完成全年任务量的60%。
三、去产能政策效果分析
系列煤炭去产能政策可大致分为两类,一类为对产能“永久性”的调控,主要为产能的直接退出(以下称为“产能退出政策”),此类产能将被永久核销,不再具有潜在供给能力;另一类为对产能“暂时性”的调控,主要为“276个工作日”政策及其微调政策,在此类政策下,煤矿的生产能力仍然存在,实际产量释放情况将根据煤炭市场变化,通过行政规定进行调节。由于两类政策的作用效果和可调节便利度不同,我们将区别分析,同时按照时间长短,我们分为短期(2016年)和中期(未来三年)两个阶段进行分析。
(一)去产能政策对煤炭供给的影响
1、短期(2016年)去产能政策对煤炭供给的影响
2016年所退出产能对实际产量影响较小,“276个工作日”政策为2016年煤炭产量下降的主要原因
根据发改委要求,煤炭企业2016年将按计划退出产能2.5亿吨,由于该淘汰规模中包含了停产产能,实际在产产能退出量小于该值,即2.5亿吨产能的退出对实际产量的影响要小于该产能,具体影响我们将通过样本企业进行推测。我们选取前期走访调研过的11家煤炭企业作为样本(见表3),该11家企业为各省主要的煤炭生产企业,2015年煤炭产量合计7.85亿吨,占全国总产量的21%,本次计划淘汰产能占全国总计划淘汰产能的25%,具有一定代表性。该11家企业共计划淘汰产能2.1亿吨,2.1亿吨产能2015年的产量约为0.9亿吨,即计划退出的产能2015年的平均产能利用率仅约为43%。考虑企业从自身利益最大化角度出发,将优先退出已停产或低产量的产能,推测2016年全国计划退出的2.5亿吨产能的产能利用率或将更低,加之2016年产能的退出多集中于下半年,因此估计该2.5亿吨退出产能对实际产量的影响不足0.5亿吨。
从2016年4月开始,全国各煤炭企业开始严格执行“276个工作日”政策。“276个工作日”政策指引指企业实行减量化生产,按全年作业时间不超过276个工作日重新确定煤矿产能,原则上法定节假日和周日不安排生产。相比于正常的约330个工作日,276个工作日将使煤炭产能缩减约16%。从调研情况来看,该276个工作日政策监督检查力度大,执行效果较好,对产量影响显著。2015年末约39亿吨的在产产能按276个工作日重新核算后约为33亿吨,考虑到该政策实际从4月份开始执行,则全年的在产产能约为34亿吨,满产的情况下,产量将较上年(约37亿吨)减少3亿吨。
对比产能退出政策和“276个工作日”政策的效果来看,“276个工作日”政策为影响2016年供给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