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温州市洞头区大小门岛热电联产规划(2016-2025年)的批复
浙发改能源〔2016〕670号
温州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要求审批〈温州市洞头区大小门岛热电联产规划(2016-2030)〉的请示》(温发改能源〔2016〕243号)收悉。
《温州市洞头区大小门岛热电联产规划(2016-2025年)》由浙江城建煤气热电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并已由我委组织专家进行审查。规划经修改完善后,其编制依据、规划期限、规划原则和目标、编制方法,以及深度基本达到国家有关规定。
规划在综合考虑洞头区大小门岛经济社会发展及供热现状基础上,切实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规范发展热电联产的有关要求,对热负荷及供热系统进行了预测和分析,规划了热源点的建设布局,考虑了供热管网布置原则和路由选择,分析了规划实施后节能减排效果。
经研究,原则同意《温州市洞头区大小门岛热电联产规划(2016-2025年)》作为洞头区大小门岛发展热电联产的依据。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洞头区大小门岛发展集中供热的必要性
大小门岛所在大门镇是洞头区经济强镇。根据《洞头县大门镇总体规划(2008-2030)》、《大门临港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大门临港产业基地配套服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温州市小门岛石化产业基地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等规划,大小门岛定位为大型临港产业基地和石化产业基地,并相应建设城镇发展区和生态缓冲区。目前,大小门岛尚无集中供热设施,现有石化和化工企业主要采用分散锅炉和导热油锅炉供热。
为保障大小门岛临港产业基地和石化产业基地发展需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编制热电联产规划并根据规划推进热电联产发展是十分必要的。
二、规划范围和期限
(一)规划范围:
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的大门岛、小门岛陆域范围和规划围涂区域。
(二)规划期至2025年:
近期为2016至2020年,中期为2021至2025 年,远景展望至2025年后。
三、热负荷、热源点和热网规划
(一)热负荷预测:
根据对大小门岛工业蒸汽热负荷和工业导热油热负荷市场分析,预测规划区域热负荷如下表:
(二)热源点规划:
规划在小门岛建设1个燃煤背压或燃气公用热电项目,作为集中供热热源点为大小门岛热用户供热,大气污染物排放应达到超低排放要求。
(三)热网规划:
热力管网布置应结合区域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考虑热负荷的分布、热源点的位置、地上和地下管线、地质条件和地下水位、园林绿地等因素因地制宜布置,并符合《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四、节能减排
集中供热区域内不得新建新的燃煤锅炉,原有分散燃煤锅炉应关停淘汰。预计规划实施后,每年可节标煤量约6.8万吨,每年可减排二氧化硫1224吨、减排氮氧化物391吨、减排烟尘258吨,节能减排效果显著。替代现有燃煤锅炉、导热油锅炉后,可每年可节标煤量约2.8万吨,每年可减排二氧化硫1420吨、减排氮氧化物599吨、减排烟尘398吨。
请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温州市洞头区大小门岛热电联产规划(2016-2025年)》,进一步做好热负荷落实工作,为实施集中供热、节能减排提供条件,促进经济社会和谐、持续发展。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