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日前表示,此轮动力煤价格上涨,既是国家去产能、控产量政策效果
的显现,也有阶段性、偶发性因素叠加造成的非理性上涨成分。
该负责人表示:“预计11月铁路煤炭运量将进一步提高,加之近期已抢运部分电煤,局部电煤供应偏紧状况已得到缓解,港口和用户库存也将维持在合理水平。随着先进产能释放到位和铁路煤炭运量大幅增加,近期煤炭库存大幅上升,煤炭价格继续上升没有基础。”
为了向过快上涨的煤价说“不”,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许昆林在最近一次发布会上提出,要抓住时机订立煤电供需双方中长期合同。为了抑制煤价迅速上涨,明确表示,将推动煤炭供需双方签订中长期购销合同。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管局近期还召开了“规范煤炭企业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会”,向市场传递出防止煤价出现大幅波动的信息。同时,国家发改委亦发文表示港口和企业的煤炭存量已经大幅攀升。
数据显示,近期铁路和港口煤炭运输保持持续增长态势,9月全国铁路煤炭运量1.6亿吨,比8月份日均增长5.2%,同比增长3%;全国主要港口发运煤5323万吨,同比增长9.2%。
目前,面对节节攀升的煤价和电厂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的下降,火电厂经营面临较大压力。据业内人士透露,在我国火电企业总成本中,煤炭占了一半以上。国家电投河南分公司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当前煤电企业压力既来自运输、供应偏紧造成的煤炭库存缩减,也来自煤价上涨带来的成本升高,上网电价的下调对煤电厂来说也是雪上加霜。
在煤价大起大落的情况下,发电企业该如何维护生产力,保证行业健康发展?本周,中国电力新闻网以及中电传媒微博、微信、论坛发起关于“发电企业应如何应对煤价上涨”的话题征集活动,调查结果显示,有37%的受访者认为,煤企电企应签订中长期合同;28%的受访者认为应加快煤电联营和煤电一体化步伐;22%的受访者认为加快淘汰过剩落后产能;11%的受访者认为煤电企业应该强化企业内部改革,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市场分析认为,近期,虽然在多方面因素的综合作用下,煤价出现了过快上涨,但煤炭产能供大于求的局面并没有根本改变,煤价既不可能长期脱离基本面上涨,随着去产能推进、供需关系改善,也很难再回调到大多数企业成本线以下。因此,在一个合理的价格水平上签订长期合同,有利于煤企和电企形成双赢的局面。如果煤价四季度继续高位运行,则有可能触发煤电联动机制。
据报道,11月8日,神华集团、中煤能源集团与华电集团、国家电投集团在京签订了电煤中长期合同,双方商定了5500大卡动力煤535元/吨的基础价格,并建立了根据市场变化进行相应调整的机制。除此之外,近日主动降价出手稳定煤炭市场的还有神华集团、伊泰集团、陕煤化集团等煤炭企业,陆续宣布对现货部分电煤价格下调10元/吨。
业内人士认为,除了外部因素之外,煤电企业自身也应该利用此次煤价上涨的契机,加强对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和节能升级改造。在按照国家要求进行升级改造的同时,火电企业要从采购、经济适用、合理储存等方面加强燃料管理和控制燃料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