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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篇:富余西电 是敌是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1-12  浏览次数:188
核心提示:本篇文章将结合新规则,对富余西电参与后对广东省内煤机可能带来的影响进行解读和分析
      【2017年,广东电力市场参与主体,除广东省内煤机外,还将首次允许西南富余水电作为市场成员
,参与广东电力市场中的合同电量转让交易和月度集中竞争交易。本篇文章将结合新规则,对富余西电
参与后对广东省内煤机可能带来的影响进行解读和分析】

来源:微信公众号“旋转木马” 作者:马博

近年来,西电给广东省内煤机电厂留下了“坏人”这个印象。造成这一印象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西电逐年增大挤占广东省内电厂份额、压缩了电厂盈利空间,另一方面则是由于西电参与广东负荷调峰的力度小于省内机组的调峰力度,变相让省内火电机组承担了更多的调峰压力,影响了这些机组的经济性和安全性。

但实际情况是,西电已是广东电力供应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迎峰度夏期间最高输送约3300万千瓦,占比接近全省三分之一负荷),在广东国民经济转型和节能减排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未来可以预见,不论广东电力市场如何发展,西电都将是其中重要的成员。

此次新规则中首次提出西南富余水电可通过合同转让交易和月度集中竞价两个交易两个环节参与广东电力市场交易。看到这个条文,省内电厂又开始不爽了:发电计划没放开时,你西电穷追猛打我也认了,现在搞市场了,怎么我大广东市场你又来掺合?富余西电到底是不是瞎掺合,到底会有多大影响,今天我们就尝试着来分析下。

一、合同电量转让交易中的富余西电,合作共赢的伙伴?

合同电量转让这个新交易类型非常有意思,很多人会问,为什么会制定这么一个交易类型,目的是什么?要想搞清楚富余西电参与后是好是坏,就必须先弄清楚这个问题。

其实,合同电量转让的本质就是发电权交易,通过转让,部分发电厂将自己的份额转让给其他“志向远大”发电厂来完成,你发电你吃肉,我不发我喝汤,大家都不饿。其直接效果就是环保效应不好的机组少发不发、环保效应好的机组多发满发,利润被重新分配,最终交易双方都赚钱。这是对合同转让交易理解的第一个境界。

但合同电量转让的好处肯定不止于此。个人认为,合同电量转让的更深层次意义,是确保了广东省内环保效益差、发电成本较高的电厂在市场下能够生存。这是对合同电量转让交易理解的另一个境界。举个例子说明:

上面的例子说明了合同电量转让的流程,似乎没有说明其是如何让广东省内煤机生存的。但假设未来煤价还一路飞涨、发电环保成本也越来越高,部分内陆老厂已处于一开机发电就赔钱局面,他们该怎么办?

富余西电刚好在上面例子中扮演了B厂的角色。富余西电水电的成本主要包括超高价输电费(含线损费,约0.11元/kwh)、当地省内输电费(含线损费)、发电成本等,总共约0.2元/kwh左右。只要最终的转让成交价高于这个成本,富余西电都可以确保盈利。所以,富余西电在合同电量转让市场中的“姿态”是比较低的,只要你给一个微笑,他就能还你一个天堂。这也确保了当省内煤机想要出让合同的时候,会有下家愿意来接手、愿意与你一起分享利润。

因此,对于合同电量转让而言,个人认为正是由于富余西电的参与,才可以使得通过合同转让实现利润再分配、实现交易双方共赢成为现实。

二、集中竞价中的富余西电,搅乱市场的鲶鱼?

集中竞价环节中的富余西电,是作为独立市场成员参与市场竞价的。集中竞价环节,西电自身是具备明显成本优势的。成本低,其申报的价差就可以越小,在统一出清规则下其成交的概率也比较大。但另一方面,参与竞价的西电电量上限还受输送通道能力、省内低谷调峰能力和高峰供应能力等条件限制,使得西电没办法大举进入广东市场。富余西电对广东市场中的省内发电厂具体会带来什么影响,我的分析如下:

挤占部分市场份额。上面也说了,西部富余水电平均成本大概在0.2元/kwh,而广东省内煤电机组的平均成本为0.35元/kwh左右,这样富余西电到广东市场参与竞争报价下浮的空间就比广东省内煤机大,其中标概率也很大。一旦中标,西电就会挤占省内机组的部分份额空间。

受通道能力等因素限制,能够申报的电量上限不会太高。新规则明确写到,西南富余水电总申报电量上限时,应综合考虑省间输电通道在优先保障框架协议内送电后的剩余输电能力、广东省内的低谷调峰能力和高峰供应能力两个因素,但未对具体如何计算上限进行明确。不过,根据广东实际情况,迎峰度夏期间西电各大交直流通道基本都是压极限输送,能留给富余水电的输送空间非常小。因此,迎风度夏期间富余水电参与广东市场的空间也将受到较大限制。其他月份通道虽有裕度,但因为广东峰谷差极大、调峰矛盾极突出等特性影响,所能申报电量上限也可能会受到限制。因此,我预测富余西电在集中竞价环节能够申报的电量上限不会太高。

报价策略可能引起的羊群效应。西电成本相对低,竞价环节假设西电和煤机都按照自己的边界成本报价差,西电申报价差约-0.25元/kwh,煤机申报价差约为-0.1元/kwh,采用边际价差出清,西电无需与广东省内煤机博弈概率也很大。当然也不排除可能出现西电为百分百拿到份额不按常理出牌采取“极限报价”策略(价差小于等于-0.45元/kwh,还原后相当于西电报0价或负价),此时西电就博弈煤机不敢跟进,你只能给我西电当出清边界机组。对于这种情况,一旦引起羊群效应,导致省内很多煤机为拿到份额跟风西电的做法,就有可能造成出清价格低于煤机发电成本价,最终得到“赔钱发电”这个结果。因此,采用统一出清规则后,省内煤机应避免跟风西电,尽量按照边界成本报价差,减少博弈可能带来的风险。

从上面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可以看出来,富余西电的进入使得集中竞价市场增添了一些不确定性因素,导致市场份额被挤压和市场成员博弈风险的增大。但同时,按照现有规则,富余西电所能获得的份额上限会比较小,其影响也比较有限。因此,富余西电也只能算一条小鲶鱼,暂时还难以掀起风浪。

三、总结及建议

西电除了网间框架协议外,此次政策鼓励富余西电参与广东电力市场,实质上体现了国家节能减排、注重环保社会效应的政治意志。总结上面的分析,我也有以下几点总结及建议:

1、富余西电并非猛于虎,广东省内煤机完全可以在两个市场交易环节与其实现和平共处。

2、合同电量转让交易中,西电是非常好的受让方,是广东省内煤机实现利润分享、合作共赢的重要伙伴,更是成本高电厂确保生存的重要依靠。合同电量转让中省内煤机应重点关注富余西电的成本及其可能申报的受让价格,并采取合适的报价策略确保交易成功。

3、集中竞价交易中,虽然富余西电挤占市场份额,但其影响可能会比较有限,省内煤机应抱着“有肉一起吃有汤一起喝”的开放心态,苦练内功(降低成本)、做好自己,减少对西电报价策略的跟风,降低博弈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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