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内蒙古查干淖尔矿区一号井产能置换方案的复函》(国能综煤炭[2016]656号),同意查干淖尔煤电一体化项目一号矿井产能置换方案,规划建设规模800万吨/年,初期投产规模500万吨/年,项目单位可据此办理核准手续。
该项目位于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查干淖尔镇境内,厂址距离锡林浩特市90公里,是由峰峰集团公司与神华国神集团共同开发的煤电一体化项目。国神集团主导开发查干淖尔电厂项目规划装机4×660MW,一期2×660MW超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发电机组项目已于2015年6月获得核准,项目配套的“锡盟-山东”交流特高压输电通道预计2017年建成投产。
峰峰集团主导的查干淖尔煤矿项目总规模1600万吨/年,先期建设的查干淖尔一号矿风井、副井已建设完成,土建主体工程已完成70%以上,附属地面建筑已基本完成,累计完成投资约16.9亿元。近年来,受国家化解煤炭产能过剩政策影响,煤矿项目前期工作迟迟未能取得实质性突破。该文件的取得标志着煤矿项目在前期手续办理方面取得重大突破,为该矿的合法合规投产运行、电厂项目顺利开工以及煤电一体化项目整体落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据了解,查干淖尔煤电一体化项目采用“坑口发电、煤电联营”模式及高度节水、节能环保技术,各项指标均满足国家要求,建成后将有效缓解京津冀鲁地区供电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