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资讯 » 正文

我国北方完成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1.3亿千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2-26  浏览次数:155
核心提示:我国持续推进北方清洁取暖 完成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1.3亿千瓦
 国家能源局近日透露,将继续推进燃煤电厂超低排放”行动计划、燃气供暖、电供暖、生物质能供暖、地热供暖,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冬季安全供暖及雾霾问题。

受经济发展水平、居民分布密集程度等因素影响,部分城市周边、城乡接合部、农村等地尚不能实现集中供暖,大量使用分散燃煤小锅炉、小火炉取暖。据测算,同样1吨煤,散烧煤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是燃煤电厂的10倍以上。

“十三五”期间,我国对包括热电联产机组在内的燃煤机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改造后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接近天然气发电机组排放标准。目前,北方地区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1.3亿千瓦,可减少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4.9万吨、14.4万吨、24.6万吨。

同时,将居民取暖领域电能替代作为重点任务推进,明确了电供暖的主要领域,即针对燃气(热力)管网难以覆盖的个别城区、郊区,以及农村等大量使用散烧煤取暖地区,鼓励通过电锅炉、分散式电供暖、热泵等方式替代燃煤供暖,在东北等风电富余地区实施风电供暖。同时,在配电网建设改造、设备投资补贴、峰谷电价、电力直接交易等方面给予支持政策。

此外,国家能源局积极推进生物质能供暖、地热供暖等工程。未来将加快研究制定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政策,加快提高清洁供暖比重,5年内在有条件地区基本实现清洁取暖方式替代散烧煤。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鲁ICP备12023203-2号

鲁公网安备 370303020000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