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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发电厂“12.19”承包商人身伤亡事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2-30  浏览次数:238
核心提示:韶关发电厂“12.19”承包商人身伤亡事故
 2016年12月19日,韶关发电厂2号机组大修现场发生一起承包商人身伤亡事故,淮南市广安电力设备检修有限公司承包粤江发电公司“2号机组A、B空气预热器综合整治”项目作业时,1名现场作业人员因机械伤害导致人身死亡。现将这起事故的初步情况通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吸取事件教训,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坚决杜绝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一、事故简要经过

2016年12月19日18:30,韶关发电厂2号机组空气预热器整治项目施工现场开展调整密封作业,其中A侧空气预热器一次风仓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熊安龙和张某文正在下方进行空气预热器冷端径向密封加装短密封工作,空气预热器上方还有许某浦、彭某东、孙某好等三人正在调整热端密封间隙,外部监护人员段某策在外面进行安全监护。

19:30,A侧空气预热器热端密封间隙调整工作需进行转子盘动配合,监护人员段某策通知下方作业的熊安龙和张某文后,利用对讲机通知盘车操作人员许某桥启动气动马达盘动空气预热器转子。此时熊安龙为将空气预热器转子上挂着的一个行灯取下,不慎连手带上半身被挤在扇形板和转子空隙中。19:33,张某文立即通知外部监护人员段某策使用对讲机通知操作人员许某桥立即停止气动马达,并组织现场施工人员通过手拉葫芦将上方转子向反方向拉的方式将熊安龙救援下来。19:36,熊安龙被搀扶出空气预热器检修现场,由项目经理朱某先联系当地车辆送曲江区人民医院进行抢救。20:10,熊安龙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初步原因分析

经调查,事故初步原因是作业人员违反《安全工作规程》,违章使用空气预热器气动马达装置对空气预热器转子进行盘车,造成施工人员熊安龙被转动转子带入扇形板夹住后挤压身亡。

三、采取紧急措施

事故发生后,集团公司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以集团公司洪荣坤副总经理为组长,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安全监察及生产技术部、纪检监察部、工会和韶关发电厂共同组成的联合事故调查组。为杜绝类似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结合南方能源监管局《关于立即开展停工整顿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南方监能安全〔2016〕378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单位立即开展现场隐患排查工作,对隐患排查中存在问题的施工项目,应马上停工整顿;对淮南市广安电力设备检修有限公司在本单位承建的所有项目进行停工整顿;

(二)有空气预热器检修项目的单位,要立即对该项目开展停工整顿,检查施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保空气预热器驱动电(气)源处于解列状态。

(三)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明确企业各级人员安全职责,对现场安全作业实行跟踪管理。特别对非正常工作时间的作业,必须安排相关人员现场监管。

(四)强化承包商管理,严控人员准入制度,从严防范承包商及现场作业人员资质造假行为。对资质管理不严和承包商施工人员违规替换的问题,一经查实集团公司将从严追究相关单位和管理人员责任。

(五)加强承包商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及安全交底,杜绝未经培训及安全交底的人员进场作业。

 
关键词: 发电厂 机组 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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