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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下的天然气发展与改革再思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1-04  浏览次数:203
核心提示:新政下的天然气发展与改革再思考
 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对天然气的定位、存在问题、发展目标、政策配套方面提出详尽意见。加之之前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一系列关于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政策性文件,无疑对几年来萎靡不振的天然气行业是利好之举。但将其称之为“久旱逢甘霖”可能为时尚早,称之为“一丝春意”更为妥当。回顾这几年天然气发展,深知这些文件落实不易,“倒春寒”会不会出现?这种担心并非空穴来风,针对天然气发展与改革,意见稿涉及的中央强力部门之多,支持政策之广是前所未有的,落实难度也应是前所未有的。近几年政府曾发布过不少清洁能源利用、提高天然气比重方面的文件,事实上,收效甚微,为何?反思过去,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这些文件的落实是当前最重要的事情。同时,文件中某些政策细节也有待商榷。

一、 体制机制改革是关键

“意见稿”指出天然气利用存在的四大问题:定位不明确、体制机制亟待改变、支持政策不完善,以及季节调峰保供难。体制机制是四大问题中最关键的问题,天然气是一种低碳、优质、高效的能源,这几年增速放缓,发展艰难,其中有整体经济低迷的因素,但更多为现有体制机制不能满足当前产业发展需要。

体制问题最根本的是行政体制。横向看能源管理的行政体制,虽有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主管,但政策约束力不强,行政统管能力差。2010年成立的国家最高层次的能源决策、协调机构——国家能源委员会,位高权不重。行政体制造成了我国目前的能源战国时代,煤炭、石油、光电、风电各唱各调;纵向看,地方利益不能使政令畅通,中央要环保,地方要产值。能源项目的审批制度也是阻碍天然气发展的重要原因,主管部门太多,职能交叉手续繁琐,权力寻租空间大,制度性交易成本大,致使加气站、点供等项目建设难、运行难。

还有政策的连续性问题。每届政府都需要政绩,都要别出心裁彰显施政水平,天然气汽车发展的遭遇是最明显体现。“十五”、“十一五”期间科技部将CNG天然气汽车、LNG重型商用车和LNG公交车分别列为国家863科技攻关计划。政府、汽车制造企业、加气站业主投入巨资,在CNG天然气汽车即将步入正道和LNG车辆刚刚起步之时,科技部新一轮领导科技创新的政策导向却变成了发展电动汽车,天然气汽车不能列入新能源汽车,与电动汽车享受的政策待遇成冰火两重天。太原、石家庄等城市更是明令天然气出租车必须更换为电动汽车。

行政监管机制不完善,地方政府对城镇燃气管网的监管形同虚设。垄断经营逐级加价,价格是压垮天然气多年来快速增长势头的最后一根稻草。天然气不断被边缘化,甚至有人指出“中国的天然气时代或被逾越”。国务院和发改委规划的“十三五”末天然气利用的比重由现在的不足6%提高到10%、年天然气消费总量4000亿立方米的宏伟蓝图因此难以实现。

“意见稿”针对天然气利用存在的现实问题,提出了环保政策、财税支持政策、土地供应模式、审批制度、研发创新等方面的意见。这些意见涉及到发改、财政、环保、住建、交通、工信、国土等众多强力部门,中央部门之间的协调难度大,中央与地方协调难度大,涉及到财政支持难度更大。没有一个更强力的统管部门,不从体制上改革,再好的政策也可能成为“水中月,镜中花”。没有法律,政策的持续性就难以保证。因此,如何理顺体制关系、健全法律体系,这是下一步能源改革最关键的问题。我国天然气市场仍处于初期发展阶段或者培育阶段,是一个较为脆弱的行业,市场化条件尚未成熟,依靠行政体制和法律体系推进天然气利用尤为重要。为此笔者建议,设立有实质性权力的国家能源管理机构和能源监管机构,从顶层设计着手,强化天然气产业的行政管理和监管;制定我国的天然气法案,严格环境保护法案,依法保护天然气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 定位为主体能源,先要消除认知偏见

无论是意见稿,还是近日刚发布的《中国天然气发展报告2016》均提出,要“将天然气发展为中国的主体能源”。在目前可再生能源不能规模化利用的情况下,三大化石能源中,唯有天然气最为清洁简便。全球天然气利用比重已达24%,我国仅为5.8%。经过几十年努力,无论国内气田的开发,国外管输天然气的引进,还是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我国已完全具备大规模利用天然气的条件。加之目前全球LNG供大于求,价格低廉,为我国迎来了天然气发展的窗口期。有效治理我国大气环境污染,将天然气培育为主体能源,这是现实需要。但不能不看到,我国长期以煤为第一大能源、石油为第二大能源的现实,惯性的思维方式和利益冲突导致了认识上的偏见。

当前在交通能源领域,电动汽车正不断“挤压”天然气汽车的市场空间。有观点认为“电动汽车是零排放”,这是一种不考虑煤发电污染和废旧电池处理的全过程,而仅限于使用阶段的评价方法。特斯拉models型车在新加坡因被认为“非环境友好型”而遭罚款,原因仅是每公里耗电量444瓦时太大而成为“污染源”,新加坡对电动车辆的排放按每瓦时0.5克二氧化碳计算,models为每公里222克,属于严重污染。尽管此案例有争议,但至少新加坡对电动汽车排放考虑的是间接排放,初始考核点是电厂,中国却非如此。

  三、必须打破“利益藩篱”

是何种原因造成了能源行业的深层次改革停滞不前,阻碍了天然气产业发展?笔者认为,除了认识上的误区外,可能更多为“利害关系”,部分主管官员、能源寡头、学者专家将自己的职权范围、从事行业、学术领域当成自家“一亩三分田”。能源改革势必要触及固化的利益格局,借助大力倡导绿色、高效发展重建新的利益格局。我国目前的状况是,人人打着改革发展的旗号,实质上想的是“改革别人发展自己”。在这“一亩三分田”里,官员们筑起“权力的宫殿”,“我的权力不能简,我的行业要政绩”;寡头们(包括官商民商)筑起“资本的堡垒”,“我的地盘我经营,我的利益不能动”;学者专家筑起“学术的名利场”,“我的领域我来说,我的学术跟钱走”。寡头们在商言商,在情理之中,但是资本与权力、资本与学术组合起来才是最可怕的事情,因为这样权力和学术就可能成为资本的“代言人”。与上世纪80年代的改革开放比较,权力的固化、利益的固化是本轮深层次改革的最大障碍,切不可低估其顽固性和破坏性,如果认为一纸文件就能解决所有问题未免太天真了。

天然气的清洁性为世界公认。而面对环境、经济双重重压,使用清洁环保、价格低廉的能源是我国自身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需要。绿色经济是实施中国“一带一路”战略的需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是中国对世界的庄严承诺。国家利益当前,责任担当为重,不破不立,不打破固化的利益藩篱,天然气的发展与改革将寸步难行。

四、交通能源定位事关天然气宏伟蓝图的实现

2015年我国石油消费约5.43亿吨,交通用石油约占40%;天然气消费约1900亿立方米,全国实际运行的天然气车辆约200万辆,交通用天然气约250多亿立方米,占天然气消费总量的13%。交通能源事关国家能源发展规划,交通能源的清洁利用事关国家环境安全。电动轿车技术尚不能复制在重型货车上,更不能复制在货运船舶上,在我国陆域、水域物流通道污染日益严重的情况下,发展LNG重型货车和LNG船舶是最佳的过渡交通工具。北京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放管理处处长李昆生认为:“重型货车污染排放很大,一辆排放相当于一百辆京排放标准的小轿车,几万辆在一夜之间进城就相当于几百万辆小车晚上还在街上跑,污染无法有效扩散就不难理解了。”城市是物流车辆的集散地,治理物流车辆污染应是重中之重。

五、相关建议

按照规划,到2020年,即便天然气占比达到10%,2030年达到15%,在三大化石能源中,天然气排名仍在末位。还原天然气的商品属性,更应将其用作各种燃料,如生活燃料、工业燃料、交通燃料或分布式能源燃料。这些用户的特征是零碎、分散、移动,用清洁煤技术治理难度大,清洁油技术尚未成熟,而天然气即清洁又便捷。将天然气定位为主体能源,更确切的是在燃料领域代替散煤和石油成为主体能源。

意见稿要求在天然气资源配置方面有序放开竞争环节,加快天然气价格市场化进程。在因历史原因形成的上、中、下游垄断局面下,目前的市场化只能是少量天然气“零碎化”的短期行为。如LNG和冬季调峰气,在一个城区内不可能有两家城网管道、全国只有几条主管道的情况下,最现实的应是合理分配产业链上各环节利润,降低成本,提高服务质量,严格监管,依法推进。

终端用户最关心的是价格和服务,价格也是撬动终端市场的唯一杠杆。近期,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推出的文件直接从成本入手,降低价格,减轻居民、企业用气负担不失为明智之策。由此,笔者再次建议在市场化未能全面推行之时,必须采取一定的行政手段干预天然气价格,同时价格干预也必须照顾上游利益,如引进的国外管输天然气,可能受长约价约束,建议从国家财政予以补贴。

意见稿提出了技术创新机制,当前,在天然气利用领域,天然气发电装置、天然气分布式能源装置依赖于进口,天然气汽车发动机技术更有待提高,按热值计算,1.1升柴油需要1.1立方米天然气,实际上普遍需要1.3立米方,有的甚至需要1.4立米方,且天然气汽车普遍故障率高。天然气船舶发动机技术难度更大,建议组成国家团队,投入资金研发。

(作者系陕西省燃气设计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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