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忘录》显示,为促进煤炭上下游行业平稳运行和持续健康发展,国家发改委与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就推进重点供煤和用煤企业共同参与平抑煤炭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工作达成一致。
《备忘录》明确,2016年到2020年期内,在煤炭综合成本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煤炭市场发展情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社会可承受能力的因素,按照兼顾煤电煤钢双方健康稳定发展的原则,原则上以年度为周期,建立电煤钢煤中长期合作基准价格确定机制,以重点煤电煤钢企业中长期基准合同价为基础,建立价格异常波动预警机制,将动力煤具体划分为三种情况。
绿色区域(价格正常),是指价格上下波动幅度在6%以内(以2017年为例,重点煤电企业动力煤中长期基础合同价为535元/吨,绿色区域为500~570元/吨)。
蓝色区域(价格轻度上涨或下跌),是指价格上下波动幅度在6%~12%之间(以2017年为例,黄色区域为570元~600元/吨或470~500元/吨)。
红色区域(价格异常上涨或下跌),价格上下波动幅度在12%以上(以2017年为例,红色区域为600元/吨以上或470元/吨以下)。
炼焦煤中长期合同,以“基准价加级差”的定价方式,以重点炼焦煤企业与钢铁企业签订的中长期基准合同价为基础,建立价格异常波动预警机制。在基准价的基础上对数量大、运距远、还款快的用户给予一定程度的优惠。
当价格位于绿色区域,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不采取调控措施;当价格位于蓝色区域,重点加强市场监测,密切关注生产和价格变化情况,适时采取必要的引导措施;当价格位于红色区域,启动平抑煤炭价格异常波动的响应机制。
集成期货煤炭行业研究员邓舜接受中国证券网记者采访时表示,过去两年分别出现了煤炭价格跌至冰点和煤价大幅跳涨导致电力企业大面积亏损的情况,有关方面出台《备忘录》,也是希望在煤价在合理区间运营,令上下游行业都能保障一定的利润水平。近期动力煤价格虽然有所回调,但是下游的需求刚性较大,相反上游的产量弹性较大,在政策调节下可收可放。《备忘录》明确了煤价的合理区间,意味着煤价从此“上有顶、下有底”,将有利于相应的调控措施及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