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微信公众号“汉启能源前沿”ID:hanqitech )
68亿:输配电价改革
输配电价改革是电力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思路,电价改革把输配电价和发售电价在形成机制上分开,单独核定输配电价,分步实现公益性以外的发售电价由市场形成。
加快推进实现全覆盖
2016年3月,在深圳、蒙西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国家发改委发文批复了安徽、湖北、宁夏、云南、贵州五省(区)电网的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水平。通过严格的成本监审,核减与输配电业务不相关资产、不合理成本的比例达到16.3%,年降价空间68亿元,全部用于下调终端用户用电价格,相应降低了企业用电成本。
2016年9月,启动了剩余14个省级电网的输配电价改革,提前一年基本实现省级电网全覆盖。
发布《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
国家发改委发布《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明确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制定的原则和方法,同时建立对电网企业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形成科学、规范、透明的输配电价监管制度。
根据《办法》,国家发改委正在指导试点省份价格主管部门测算12个省级电网输配电价,预计将进一步降低输配电价,较大幅度降低企业用电支出。
225亿:实施煤电价联动机制
2015年底,国家发改委按照公开透明、协调发展的原则,对煤电价格的联动机制进行了完善,明确对煤电价格实行区间联动机制,以适应煤炭电力市场的形势变化,促进煤炭电力行业的健康协调发展。
煤、电企业普遍认为完善后的机制设计科学合理,有利于公开透明实施联动,促进煤、电两个基础行业协调发展,减轻电煤价格剧烈波动对下游电力用户的影响。
2016年1月,国家发改委根据煤炭价格下降幅度,下调燃煤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3分钱,并同幅度下调一般工商业销售电价,每年可减少企业用电支出约225亿元。
150亿:完善基本电价执行方式
2016年6月底,国家发改委发出《关于完善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价执行方式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6]1583号),将基本电价计费方式变更周期由按年调整改为按季调整,电力用户选择按最大需量方式计收基本电费的,最大需量核定值变更周期从现行按半年调整改为按月调整,电力用户也可以根据企业实际需要选择对其最有利的计费方式。
初步测算,完善基本电价执行方式可以减轻大工业用户基本电费负担,降低实体经济运行成本,用电企业基本电费支出年减少约150亿元。
170亿:取消优惠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
今年6月,国家发改委部署相关省份利用取消化肥电价优惠、降低跨省跨区电价等电价空间,下调工商业用电价格涉及金额近170亿元,其中降价省份中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每千瓦时1.05分钱,大工业电价平均降低1.1分钱。
450亿:推动电力双边直接交易
电价改革这一年,电力直接交易电量不再执行政府定价,而是更大程度地反映市场供求程度。预计2016年全国电力直接交易由2015年4300亿千瓦时扩大到约7000亿千瓦时,每千瓦时平均降低6.4分钱,年减轻企业用电成本约450亿元。
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帮助企业降低成本。2016电改这一年:企业成本降低了 电价机制建立了 经济活力增强了。
2016年8月22日,国务院印发《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明确要继续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提升实体经济企业盈利能力。2016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在降低要素成本上加大工作力度,降低企业用能成本。
国家发改委将在建立电力市场化交易机制、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制定光热发电标杆电价等方面持续发力,在电价改革上不断迈出新步伐,推动“降成本”目标任务的实现,为企业节省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