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资讯 » 正文

山东出重拳规范煤电建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01  浏览次数:195
核心提示:山东严格规范煤电建设
 近日,山东省发改委、经信委,会同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环保厅、质监局、金融办、能监办,印发了《关于严格禁止违规建设煤电机组的通知》,以进一步规范煤电行业管理,坚决遏止无序建设势头。

《通知》称,由于产业结构、利益驱动等多方面原因,山东省内一些地方、企业在未经国家规划和审批前提下,违规建设煤电机组,给山东省整体的结构调整、节能减排等工作造成了不利影响。《通知》要求山东省各级有关部门、发电企业高度重视违规建设煤电机组问题,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形成工作合力,坚决予以遏止。凡是未开工的违规煤电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正在建设的要立即停止。

《通知》指出,违规建设的煤电机组大多数游离于正常监管之外,装机与发电量未全部纳入统计,且无法严格落实煤电减量替代要求,干扰了形势研判和宏观调控,给山东省整体的大气污染防治、总量控制等工作造成较大压力。

同时,违规机组对山东省产业转型发展与结构优化升级步伐也形成了阻碍。根据《通知》,山东省内违规建设煤电机组多为高耗能企业配套机组,客观上助推了相关行业的无序扩张。并且,这部分违规建设的煤电机组不受电量计划管理,也未承担各类电价附加费用,挤占了其他发电企业的效益空间,造成了企业间的不公平竞争,扰乱了市场秩序。此外,部分违规建设机组并未按要求取齐开工必要的支持性文件,工程建设运行的安全风险极高。

《通知》要求,山东省各级人民政府及投资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基本建设程序要求,科学组织煤电项目前期工作。对未纳入国家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煤电项目,一律不得受理审批;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审批权限的煤电项目,一律不得越权审批。相关企业要按照国家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煤电项目前期工作,未取齐开工必要支持性文件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

环保工作方面,《通知》强调,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划开展煤电项目环评工作的管理。应按照《山东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要求,积极开展违规建设煤电项目环保整顿。列入淘汰类的项目,要按期关停取缔;符合产业政策但达不到环境管理要求的,要严格限产、停产,确保整改到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管理要求的,要依法完善环保手续。同时,加大煤电机组在线监测监管力度,确保各类机组环保稳定达标。

2016年,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曾下发一系列文件,促进我国煤电有序发展,进一步调节煤电规划建设,严控煤电规模,调整产业结构。《通知》明确,将加快淘汰山东省内单机20万千瓦以下常规煤电机组和设计寿命期满的煤电机组,对2017、2018年完成关停的机组,分别给予2年和1年的发电量计划补偿,以加快落后产能的淘汰。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鲁ICP备12023203-2号

鲁公网安备 370303020000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