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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合理布局北方煤电基地开发外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02  浏览次数:362
核心提示:专家:合理布局北方煤电基地开发外送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在内蒙古、山西、陕西、宁夏、贵州、安徽等煤炭资源富集省(区)建成了一批西电东送煤电基地,除满足自用外,向东中部地区送电超过6400万千瓦,在送受端均取得了较为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我国以煤为主的能源资源禀赋,以及煤电有别于新能源的电力支撑和保障供应安全的作用,决定了在未来较长时间内煤电仍将是我国的主力电源,仍有一定的发展空间。“十三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步入新常态,东中部地区大气污染防控压力不断加大,对增供外来电力提出迫切要求,而煤炭产能也逐渐向煤炭基地集中,煤电发展方向和布局将发生较大的变化,未来集约、高效、清洁、有序的基地化建设将是我国煤电发展的主要方向。

《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要加快煤电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促进煤电高效、清洁、可持续发展,并把合理布局煤电基地建设作为重要举措之一。

煤电基地开发及外送潜力

“十三五”期间,煤电基地建设除要充分考虑煤炭的科学产能外,环保和水资源问题更是成为煤电基地发展的硬约束。煤电基地开发和外送潜力分析作为基地外送规划的首要工作,需要统筹考虑煤炭资源、水资源、生态环保、本省(区)长期电力需求等诸多因素。

对各煤电基地分别测算煤炭资源、水资源、环保空间的支撑煤电装机容量,三者最小值即为该基地开发潜力。在测算各基地煤炭资源支撑煤电装机时,以能够反映安全生产并兼顾生态环保的煤炭科学产能为依据,考虑提高电煤比例的因素,各基地新增煤炭产能基本用于发展煤电。在水资源方面,各大煤电基地多年人均水资源量仅为935立方米,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2100立方米,水资源因素制约明显。在测算各基地水资源支撑煤电装机时,结合各煤电基地水资源总量红线指标、新建水利工程、水权置换等情况,考虑为其他行业发展合理留存。在测算各基地环保排放空间支撑煤电装机时,按照以省(自治区)为单位分配环保排放空间的例行方式,新建煤电机组参照最新排放标准。经测算表明,北方各煤电基地开发潜力合计约3.7亿千瓦,其中,水资源构成制约的有准东、哈密、锡林郭勒、鄂尔多斯、晋北、晋东等基地;煤炭产能构成制约的有宁东、呼盟、晋中、陇彬等基地;环保空间构成制约的有陕北基地。

以煤电基地开发潜力为基础,扣除为本省(区)中长期负荷发展预留部分,并考虑纳入规划的外送通道开发规模后,北方煤电基地可新增外送潜力约在1亿千瓦左右,主要集中在陕北、内蒙古、山西、新疆等省(区)。除传统的陕北、鄂尔多斯、晋北、晋中、晋东、哈密、准东等煤电基地外,呼盟、陇彬基地仍有一定的新增外送潜力;考虑锡盟—山东、锡盟—泰州、宁东—浙江外送通道及配套电源建设后,锡林郭勒、宁东不再作为新增煤电外送的基地考虑。

煤电基地开发思路及时序

(一)开发思路

《规划》提出要按照集约、高效、清洁、有序的原则布局煤电基地开发和外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确定电力外送的方向和规模。在供应宽松常态化的形势下,需要根据受端市场情况确定煤电基地外送方向和规模,并跟踪市场发展变化情况,适当控制基地开发建设节奏,调整已明确的煤电外送通道配套电源建设时序。

借用煤电外送通道促进新能源联合消纳。为缓解北方地区弃风弃光问题,《规划》提出依托锡盟至泰州、山西至江苏、扎鲁特至山东、准东至华东等多条电力外送通道,按照存量优先的原则,实现跨省跨区联合消纳4000万千瓦左右可再生能源。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协调解决东北多电窝电问题。受经济发展放缓影响,东北地区用电量增速低于预期,多电问题凸显,《规划》提出通过赤峰元宝山电厂改接华北、建设东北(扎鲁特)、送电华北(山东)特高压直流输电通道等措施逐步解决。

将煤电基地开发作为扶贫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手段之一,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开发老少边穷地区的煤电基地。“十三五”期间规划了陕北(神府、延安)至湖北特高压直流外送通道。除此之外,《规划》还提出积极推进呼盟、陇彬电力外送通道的研究论证。

  (二)时序安排

在上述思路下,“十三五”期间重点开发锡盟、鄂尔多斯、晋北、晋中、晋东、宁东、哈密、准东、陕北等煤电基地,重点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12条输电通道及准东至安徽输电通道,建成东北(扎鲁特)送电华北(山东)特高压直流输电通道,适时推进陕北(神府、延安)电力外送通道建设。受“供应宽松常态化”的形势影响,为减小受端省份接受外来电力的压力,根据受端供需状况合理安排上述外送通道所涉及煤电基地开发规模和建设时序。

考虑上述“十三五”期间规划煤电外送通道建成后,各煤电基地仍有一定的开发和外送潜力,同时在国际上横向对比我国的工业化发展阶段和人均用电水平,中长期我国各受端地区还有较大的电力市场空间,西电东送在一定时期内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因此,应实时关注受端市场发展趋势,适时开展其他煤电基地电力外送通道前期研究工作,积极推进新疆、呼盟、蒙西、陇(东)彬(长)等基地在“十四五”及远期的开发和外送。

煤电基地开发的相关建议

加强煤电基地生态保护工作。煤电基地所在地区生态大多较为脆弱,水资源匮乏,基地开发不应以破坏环境为代价,必须落实环保和用水指标,项目施工过程中积极采取各类建设水土保持措施,节约用水。

严格执行清洁高效的开发要求。作为我国主力电源的煤电总量大,应积极采用高效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等高效发电技术以有效节约能源。另外,提升基地煤电排放标准,力争2020年各基地新建燃煤机组均达到超低排放水平。

引入市场化机制,促进外送煤电参与受端市场竞争。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深入,煤电基地开发外送也将逐渐转变为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模式,外送电力应逐步考虑参与到受端的电力市场竞争中去,建立跨省跨区市场交易机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充分调动送受电地区和投资业主的积极性。

积极研究论证新增煤电外送通道储备项目。为应对电力需求增长的不确定性,保障供电安全,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根据受端电力市场发展趋势,积极开展相关煤电基地新增电力通道的规划论证工作,增强储备。

积极探索新能源联合外送的方式和机制。利用煤电基地外送通道搭送新能源发电,可以有效促进消纳,但是在目前执行过程中,也遇到了诸多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限制和制约,下一步应积极探索新能源与煤电联合外送的模式方法,创新实践,缓解新能源消纳困境。

(作者单位:国家电力规划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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