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宏江提供的数据显示,受经济下行、能源消费低迷影响,去年国内弃风和弃光能发电量分别达到497亿和74亿千瓦时,较2015年增加46.6%和85%。如果不根据能源消费需求和新能源利用水平确定各地区风电、光伏项目开发规模,我国新能源发展很可能将失去平衡。”他建议,对弃风、弃光较严重的地区,严格控制新能源发展规模和速度,对于经济发展潜力较大、能源需求较旺盛的中东部地区,则适当提高配额。
肖宏江还透露,风电、太阳能的发展和推广目前还离不开可再生能源补贴的扶持,但随着新能源的快速发展,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费已无法满足补贴资金需求。截至2016年底,资金缺口达600亿元。此外,获取补贴需先由地方财政、价格、能源部门初审,再由国家财政部、发改委、能源局审批,审批完进入目录,中央财政再拨付至地方财政。即便顺利,企业拿到补贴时间也可能超过一年半,导致新投产项目无法及时获得补贴而面临经营困难,不利于新能源项目可持续健康发展。为此,他建议由国家优化补贴资金实施办法,将发放权下放到各地区,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统筹考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妥善解决补贴资金不足问题,增强自主调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