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进行表示,当前,电力交易受地方有关部门行政干预的问题较为严重,上网电价、终端电价、交易规模等均由地方政府操控。一些地方借着“新电改”,形成了带有浓厚地方色彩的交易规则。一些地方为了维持当地GDP增长,不惜强制干预电力市场,向当地高耗能企业大幅降电价。
“从2017年电力交易的情况看,部分省份有选择地安排高耗能企业优先撮合交易,一些省份并未严格执行国家核定的输配电价,还有个别地方部门不顾资源条件、按市分块干预交易,拒绝接纳跨省区送入。”陈进行说,这些做法与电力体制改革初衷不符,不仅影响了电力市场培育,更不利于节能降耗和整个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去年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了《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陈进行建议,提高文件的贯彻执行力度,让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切实认识到文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同时,主管部门应尽快出台强化电力市场监管的规定,加强各级监管部门的职能,加大督查力度,尽快纠正不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