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两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推动电力体制改革取得了重要进展和积极成效。改革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电力体制改革试点已经覆盖有条件开展的所有省(区、市)。输配电价改革实现省级电网全覆盖,初步建立了科学规范透明的电网输配电价监管框架体系。交易机构组建工作基本完成,为电力市场化交易搭建了公平规范的交易平台。加快放开配售电业务,全国注册成立的售电公司已有约6400家,首批105个增量配电项目开展改革试点,有效激发市场活力。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市场化交易规模明显扩大,2016年全国市场化交易电量突破1万亿千瓦时,约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9%。同时,随着改革的深化,电力体制改革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会议指出,必须坚定不移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精神和要求,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加快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主要是“四个有序加快、四个规范、四个加强”:有序加快放开发用电计划、有序加快放开配售电业务、有序加快放开竞争性电价、有序加快放开交易机构交易业务范围;加快规范输配电价、加快规范优先发电权优先购电权计划、加快规范自备电厂、加快规范局域网和增量配网;加强电力交易机构建设、加强电力行业综合监管、加强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电力市场信息共享。
会议强调,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要狠抓落实,夯基垒台,让四梁八柱落地生根,确保改革不走样、见成效。各地要继续在中发9号文和配套文件框架下,大胆探索,勇于实践,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力度,加倍努力,迎难而上,知难而进,以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效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云南省发改委等十二家单位在会上做了交流发言,与会人员参观考察了昆明电力交易中心和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有关司局,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改委、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部分省(区、市)经信委和电力交易机构,中电联、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