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证”交易机制的推出,对非水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一是将引导新能源激励政策由单一财政补贴电价转向通过市场交易绿色电力证书引导的重大改变,降低财政补贴压力,促进风电、光伏等非水可再生能源新一轮的快速发展。二是通过以市场手段优化风光电发电资源配置,解决资源分布不均衡、能源供需逆向分布问题,建立起真正的可再生能源市场。
然而,该制度也会伤及目前仍以火力发电为主导的电源侧。一是在当前火电利用小时和电价双降,煤价高位运行、煤电联动滞后且非水可再生能源建设、发电成本仍然偏高的的形势下,一大批火力发电企业特别是中小型火力发电企业将陷入生存困境。二是当前国内风光电建设热情较高、装机规模均已处于世界第一,优质风光电建设资源已在前期挖掘殆尽,发电企业去寻找到新增优质风光电项目资源愈加困难。三是“绿证”制度在目前阶段只能解决降低风光电财政补贴压力问题,在当前风光电补贴还存在能源类别差异、地区差异、项目差异的政策环境下,在相关配套政策体系未同步出台的情况下,实施具体操作难度较大,对发电企业也将会带来很多不确定性的影响。四是“绿证”制度对目前亟需解决的弃风弃光现象、风光电消纳困境上并无实质性帮助,大规模扩大风光电投资建设规模将极可能面临无电可发的尴尬境地,并不符合当前供给侧改革和化解过剩产能的宏观政策要求。
绿证促进电力结构转型
从世界范围来看,“绿证”是近几十年国际通行的做法,荷兰早在2001年率先开展“绿证”交易,随后美国等20多个国家均兴此举。历史发展的轨迹证明,“绿证”将配套考核机制与监督机制,促进绿色电力消费、支持绿色电力发展,从实质上帮助电力结构转型,对于企业、行业来说,“绿证”都是有价值的。
一是助推火力发电企业对新能源发电企业的收购与整合
2016 年7 月26 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关于推动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的指导意见》,推进央企强强联合和专业化整合。国资委主任肖亚庆在2017年1月12日召开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资委负责人会议上表示,2017年要“加快深度调整重组步伐,稳步推进企业集团层面兼并重组,加快钢铁、煤炭、电力业务整合。”当前,五大发电集团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比均不高,据网络数据,占比最高的国电集团也未能超过7%。以华能集团为例,截至2016年底,华能集团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比为5%,比2020年9%的配额目标还低约4个百分点,占比在五大发电集团中排名第三。
“绿证”强制配额体系的靴子随时可能落地,在国家鼓励发电行业兼并重组和风光发电市场趋于饱和的形势下,传统火力发电企业利用自身规模优势和资金优势,未雨绸缪,提前谋划对新能源发电企业的收购,将存量“绿证”提前收入囊中,是快速提高清洁能源发电量占比的最有效的应对措施。
二是进一步加剧风光电源建设项目权的竞争
国家能源局在《2017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了2017年“稳步发展风电、大力发展太阳能”的工作任务。提出要优化风电建设开发布局、调整光伏电站发展布局,新增风电规模重心主要向中东部和南方地区倾斜,严格控制弃风、弃光严重地区新增并网项目,对弃风率超过20%和弃光率超过5%的省份暂停安排新建项目,风光电发展逐渐进入瓶颈期。抢抓最后机遇,抢占优质风光电建设项目建设权,是提高非水可再生能源占比的重要措施。
三是促进水电行业发展
水电作为可再生能源领域的主力军,且不受“绿证”制度的影响,在“十三五”期间必然是能源行业发展的重点。
首先从能源结构调整的需求看,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水电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要求积极推进大型水电基地建设,对水能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大的西部地区重点开发,特别是以西南地区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澜沧江等河流为重点,积极有序推进大型水电基地建设。
其次,从目前的技术储备来看,水电在调节风电、光电的出力波动技术上的进步,已能够有效配合风电、光电、核电等清洁能源的电力运行,提高清洁能源利用率,这将是对火电传统优势区域的进一步蚕食。
四是倒逼火力发电企业降本增效,从严控制火电建设规模
在没有进行充分的经济效益测算和拥有足够的“绿证”作为保证的前提下,发电企业势必从严控制新建火力发电项目的建设步伐。现有发电企业必须充分发挥好已经取得的“绿证”的作用,将火力发电权向效益好、指标优的火力发电企业转移,通过精益化管理或技术改造充分挖掘已有机组的潜力,以应对绿证机制所带来的额外发电成本。(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