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按照《河北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17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煤矿退出计划的通知》(冀煤化〔2017〕1号)文件和河北省政府与邯郸市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要求,经邯郸市政府研究决定,已将2017年全市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火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计划下发到各相关部门。
通知要求,2017年全市安排退出煤矿2处、产能175万吨和关停火电7台、6.9万千瓦煤电机组(磁县申家庄煤矿1处、产能85万吨,邯矿集团亨健矿业1处、产能90万吨,峰峰矿区华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3台4.2万千瓦机组,磁县申家庄煤矿矸石电厂3台2.4万千瓦机组,冀中能源峰峰集团孙庄矸石电厂1台0.3万千瓦机组)。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研究解决实施中的问题,强化责任、督促落实,确保产能实际退出、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要倒排工期,挂图作战,8月底前完成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任务;11月底,完成退出煤矿去产能省、市验收工作;9月底前,完成火电淘汰落后产能任务;更要按化解过剩产能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针对不同情况,逐矿(电厂)制定退出方案和各种预案,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单位;要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确保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