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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焚烧发电政策利好不断 如何让 “邻避”变“邻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12  浏览次数:146
核心提示:垃圾焚烧发电政策利好不断 如何让 “邻避”变“邻利”?
 随着城镇化的推进,人口的激增势必导致垃圾围城愈演愈烈。相对填埋等技术,垃圾经焚烧后不仅可大幅降低体积,从中获得电力能源,避免填埋等处理方式对地下水和土壤可能产生的二次污染,更可解决我国各级城市人均面积和耕地面积紧张的难题。

据了解,我国每年产生的生活垃圾高达2.5亿吨,占世界总量的1/4,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将以8%-10%的速度增长。其中,我国大中型城市每年产生的生活垃圾达1.61亿吨。垃圾资源丰富,为垃圾发电发展提供了条件。

垃圾焚烧发电政策利好不断

可以确定,垃圾焚烧是现阶段和未来一段时期我国最有效的垃圾处理手段,政策上也给予了高度支持。

2016年11月,环保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建设高标准清洁焚烧项目,同时对现有垃圾焚烧电厂要结合技术工艺、设施设备运行管理中的问题展开专项整治,对整治不达标的将依法关停。

2016年12月,国家能源局发布的《生物质能“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加快应用现代垃圾焚烧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提高垃圾焚烧发电环保水平,稳步发展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实现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750万千瓦。

2016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提出至2020年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要在总无害化处理能力占54%。

多重原因叠加酿就推广难题

但不得不承认,由于此前监管的欠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确实存在问题,也因此导致了公众的不信任。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司长朱明认为,目前一些地方垃圾发电项目出现了明显的“邻避”效应,甚至出现群体性事件,主要原因是,群众对垃圾焚烧发电技术及相关的污染物处理技术不了解,产生恐惧心理,对垃圾发电一概排斥;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没有发挥出来、监管不到位,项目公开透明不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存在一定的问题;一些已建垃圾处理设施运行不规范,污染物处理不过关,引发群体意见。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总工程师徐海云也坦言,目前国内已建成的垃圾焚烧发电厂有两种不良倾向。有些地方花巨资引入先进技术设备,运行管理水平却很低,导致环保排放不合格;有些企业“挂羊头卖狗肉”,打着垃圾焚烧的招牌,搞的却是国家明令禁止的“小火电”。

对症下药:让“邻避”变为“邻利”

针对垃圾焚烧发电推广过程中遭遇的难题,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固体废物控制研究所教授聂永丰指出,我国应既重视焚烧技术的提高,也要加强对垃圾焚烧厂运营的管理和监管,特别是焚烧厂内部的运行管理是重点。同时,也要加强政府和公众对焚烧厂外部的运行监管,以此来促进垃圾焚烧厂的规范运营。

除此之外,还需通过加强行业管理,对焚烧厂进行无害化等级评估,形成保证焚烧厂良好运营的管理体制。政府部门更是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政策,加强监管,把“建立全过程、多层级风险防范体系”真正细化落实,做到杜绝违法排放和造假行为。

综上,只有制定更严格的排放标准,统一规划垃圾焚烧发电厂的选址,继续加强垃圾焚烧发电技术研发,优化垃圾收集、分类、中转、储存、焚烧等流程,确保垃圾焚烧发电绿色发展。才能真正让“邻避”变为“邻利”,共享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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