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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减排的亚洲力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27  浏览次数:200
核心提示:碳减排的亚洲力量
 碳排放增长大户

1970~2015年45年间,中国、印度和东盟国家的年二氧化碳排放量之和从12.7亿吨猛增至145.2亿吨,增长幅度超过了11倍。刨除该地区之后,全球年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从145.9亿吨增长至215.4亿吨,仅增长了48%。中国、印度和东盟国家的碳排放量占全球总量的比例,从1970年的8%增加到了2015年的40%,全球2/3的碳排放增长来自于该地区。

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较低

目前,除中国、柬埔寨、缅甸、菲律宾和越南外,亚洲新兴经济体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电力供应均有超过80%的比例来自于化石燃料,与之相比,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成员国的这一比例是60%。在亚洲新兴经济体中,文莱和新加坡的电力几乎完全依赖化石能源;菲律宾是可再生能源(不包括水能)发电占比最高的国家,达到了13%;中国的情况比较特殊,它虽然是全球最大的水电、风电和光伏发电装机国,但电源结构依然由煤炭主导。

为实现温室气体减排,该地区有必要进一步减少化石能源用量,转而投资于大量未开发的可再生能源资源。

可再生能源投资在增加

令人欣喜的是,近几年来,全球可再生能源投资量持续快速增长,2015年实现了创纪录的3290亿美元,这一趋势在亚洲新兴经济体中也不例外。统计数据显示,亚太地区的可再生能源投资额从2005年的203亿美元增长到了2015年的1607亿美元,增长了近8倍。尤其是中国从83亿美元增长至1029亿美元,增长了超过12倍,占整个亚太地区可再生能源投资额的2/3。自2013年以来,中国已连续4年成为可再生能源投资额最高的国家。

外国直接投资“角色反转”

在过去,外国直接投资(FDI)是中国、印度和东盟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同时也是温室气体排放量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之一。然而,近年来,FDI开始成为低碳和清洁能源发展过程中资本、技术和专业知识的重要来源。2003年1月~2016年8月之间,印度、中国和印尼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吸引的FDI金额分别达到了247亿、136亿和119亿美元,三国之和约占亚洲新兴经济体总额的60%。

欧元区是最主要的外部资金来源,占总投资额的28.7%;其他的外部资金来源国包括美国、日本和韩国等。中国和马来西亚是该地区内部最大的两个投资国。

FIT领衔激励政策

进一步促进亚洲新兴经济体的可在生能源开发,需要引入完善的可再生能源激励政策,这些政策可分为四个类别:公共治理、贸易与投资促进措施、基于税收的经济激励、基于补贴的经济激励。

在诸多激励政策之中,上网电价(FIT)政策是采用范围最广的机制之一,2015年全球有75个国家实行了该机制,数量是2004年的3倍。FIT政策能够确保投资者在未来的15~20年内按照预先确定的价格销售可再生能源电力,从而有效地降低了投资风险。

FIT政策最早出现在上世纪70年代的美国,亚洲新兴经济体实施该政策的时间比较晚。印度和中国分别在1993年和2005年引入了该机制,截至2016年,东盟国家中有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和越南开始实施FIT。不过,因不同国家的资源禀赋、技术、项目容量和位置均不相同,各国的FIT价格存在较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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