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发改委下发关于征选第二批碳排放权交易第三方核查机构的通知,明确福建省将在2016年碳交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纳入年能源消耗总量达5000吨标准煤以上(含)的工业企业,并逐步启动相关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工作。这标志着福建省启动第二阶段碳排放试点工作。据了解,新纳入的企业约300家,在现有的企业数量基础上增加1倍,纳入的企业数量仅次于北京和深圳。
福建省于2016年12月22日启动碳交易市场,作为国内第8个碳交易试点地区,我省共纳入电力、钢铁、化工、石化、有色、民航、建材、造纸、陶瓷等9个行业,首个采用国家颁布的碳核查标准和指南,且电力、水泥、电解铝等3个行业的配额分配方法与近期国家发布的讨论稿几乎完全一致。因此,我省碳交易市场的建设和运行,对全国碳交易市场尤其是电力、水泥和电解铝之外其他行业,更具借鉴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