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重在公告中称,作为国内大型重装制造企业,二重历来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申请、运用和保护,目前拥有多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公司依法享反应堆主管道热段弯管及其制造方法,专利号200810300744.X等三项专利。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未经公司许可,使用公司上述三项专利技术,并制造、使用和销售上述专利侵权产品,严重侵犯了公司的专利权,给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二重已经起诉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停止侵权行为、销毁制造侵权产品的模具并赔偿二重人民币1亿元。
公告显示,该案已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目前尚未开庭审理。因该案尚未开庭审理,对二重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