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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电造纸行业7月起须持证排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20  浏览次数:151
核心提示:火电造纸行业7月起须持证排污
 6月15日,丰城市完成了对丰电一期、丰电二期两家火电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并成为全省直管县中首个完成排污证核发的县市。据了解,目前我省各个地市正在陆续发放国家版排污许可证,预计6月30日前将完成对火电、造纸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的申请与核发。

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截至6月19日,全省已经完成国家版排污许可证核发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包括:景德镇、南昌、九江、赣州、抚州、新余、丰城和鄱阳。其中,景德镇市于6月9日向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景德镇发电厂核发的许可证,成为全省首张国家版排污许可证。南昌市则向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新昌发电分公司核发该市首张排污许可证,标志着南昌市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工作拉开序幕。

排污许可证有什么作用?南昌市环保局环评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该证详细记录了企业的基本信息、主要原辅材料、排污节点、污染治理设施及排放口、大气污染物排放许可量和许可限值、水污染物排放许可量和许可限值、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等信息,通过证上的二维码,监管人员便能很快获取这些信息。

该负责人还说,排污许可证也是企事业单位在生产运营期接受环境保护部门实施环境监管的重要法律文书,明确了监管部门和监管对象的权利与义务。企事业单位应当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按证排污,自证守法。“环保部门基于企事业单位守法承诺,依法发放排污许可证后,可以依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违法排污行为实施严厉打击。”

根据省环保厅要求,从今年7月1日起,火电、造纸行业企业必须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并按规定建立自行监测、信息公开、记录台账及定期报告制度。各地环保部门将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无证排污、不按许可证要求排污的违法行为。

目前,除已经核发排污许可证的8个设区市和省直管县,我省其余地市均在积极推进,确保本月底之前完成核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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