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石井镇某村的李某是费县石井镇某村的一名农民,结婚后和妻子生育了两个孩子,由于性格不合离了婚。离婚后李某在临沂市兰山区的一家板厂打工,每月能挣五六千块钱,可是李某喜欢去网吧上网,平时花销又大。看到周围的同龄人都开上了小汽车,李某也想买一辆,可是手里又没有余钱。恰巧,李某回家时看到家乡山上成片的太阳能光伏发电板,占地面积很大,夜间巡护难度大,心想偷了能卖不少钱,并且晚上去偷易于得手,还不容易被人发现,就打起了歪主意。为了偷窃成功,李某还拉来了帮手,给邻居王大哥打电话,说自己发现太阳能光板很值钱,如果弄点卖的话,能赚不少钱。39岁的王某在临沂市兰山区某塑料颗粒厂打工,旺季的时候能收入7000余元,可是王某嗜好赌博喜欢玩炸金花,逢赌必输,一来二去欠下了不少赌债,别人追着他要钱。加上塑料颗粒的旺季每年只有3个月左右,辛辛苦苦打工实在赚不了几个钱。听到李某喊自己去偷太阳能板,王某也动了心。2017年4月6日下午,李某、王某二人驾驶一辆带篷的破旧机动三轮车去盗窃,一直等到7日凌晨,两人趁着夜黑人少,偷走了40余块太阳能光伏板,并让王某卖给了临沂市兰山区某市场,可是王某说卖了1万元,却只分给了李某4000元。尝到了盗窃的甜头,李某不肯收手,想着再干几次就可以买上自己的小汽车了,6月7日李某再次到工地上实施盗窃。这次出去盗窃,李某还专门升级了“装备”,零首付购买了新三轮车,继续到工地盗窃光伏发电板,新车速度快,装货多,还不易被人发现。
4月7日凌晨4时许,费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电话,称石井镇某太阳能基地的太阳能光伏发电板被盗。接警后,费县公安局南部战区打击专业队、石井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到达现场后,经过调查了解,该工地被盗发电板四十余块,沿路还有几块散落的板子。通过调取监控录像进行筛查比对,确定嫌疑车辆为一辆无牌的带篷电动三轮车,通过进一步侦查发现该嫌疑车辆最终消失在马场湖某地,摸排后案情毫无进展,给侦查工作带来困难,案件一度陷入僵局。后办案民警改变侦查思路,发现在这两起案件中,作案时间相同,作案手法相似,进行了串并案。通过分析比对,最终锁定了涉嫌盗窃发电板的犯罪嫌疑人为石井镇某村的李某、王某。顺藤摸瓜,进一步锁定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嫌疑人吕某某。6月16日,南部战区打击专业队、石井派出所组织民警实施抓捕,成功将李某、王某、吕某某抓获归案。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王某供述了窜至石井镇某施工工地,盗窃光伏发电板200余块的犯罪事实。吕某某供述了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收购李某、王某某盗窃的光伏发电板。6月18日,李某、王某某、吕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