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省要化解煤炭过剩产能2000万吨,全面取缔“地条钢”等违法违规产能,关停落后火电机组103万千瓦,淘汰水泥产能400万吨以上,依法整治取缔排查出的全部“小散乱污”企业。2018年,化解煤炭过剩产能1850万吨以上,关停落后火电机组100万千瓦,退出长期停产电解铝产能50万吨以上。2020年,累计关停火电机组400万千瓦以上,低端无效产能市场化退出机制基本建立,煤炭、钢铁、电解铝、水泥等行业产能过剩矛盾有效化解,“僵尸”企业基本实现市场出清。
《方案》指出,对已停产6个月或半停产12个月以上、连年亏损、靠政府或集团总部补贴和银行续贷存在的,以及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生产经营难以为继、不具备偿债能力的168家省属“僵尸”企业(空壳企业),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处置任务:2017年,完成总户数50%以上的处置工作,2018年70%以上,2019年基本实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