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2日,发改委联合工信部发布《关于完善汽车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要求优化传统燃油汽车产能布局。意见指出,申请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包括现有商用车企业生产纯电动乘用车)投资项目,应符合《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2015年第27号令)的要求。申请纯电动商用车企业(包括现有乘用车企业生产纯电动商用车)投资项目也应满足相应的条件。严格新建企业投资项目管理,防范盲目布点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要求企业具备:❶、具有完整的研发经历、专业研发团队和整车正向研发能力,拥有整车及驱动控制系统、动力蓄电池系统、整车集成及轻量化等方面的核心技术以及相应的试验验证能力;❷、建设内容包括高性能动力电池系统、驱动系统、控制系统及整车(车身成型、涂装、总装等)生产体系;❸、新建企业具有产品质量保障、销售和售后服务、运营监管等能力,拥有拟生产产品的注册商标和品牌所有权;❹、拟生产产品的能耗、续驶里程等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现有纯电动汽车企业申请建设扩大生产能力的投资项目,上年度产能利用率应高于全行业平均水平。
6、双积分新政搅动国内乘用车市场
2017年6月13日,工信部发布《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双积分政策),要求2018-2020年三个年度的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是8%、10%和12%。政策计划将于2018年正式实施。
双积分政策指出,油耗负积分和新能源汽车负积分必须在报告发布年度内抵偿归零。如果没有归零,将暂停新产品公告或者认证申报,暂停生产或者进口产品。
7、合资设电动车企不受两家限制
2017年6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目录》)。新《目录》明确,从2017年7月28日开始,外商在华建立生产纯电动汽车整车产品合资企业将不受两家的限制,但是中方股比不低于50%。
与此同时,新《目录》中,关于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方面的鼓励政策也与老版本发生了很大变化。两部委移除了能量型动力电池以及电池正负极材料两方面的外商投资和相应的技术以及股比限制,并增加了关于燃料电池方面的外商鼓励投资。这意味着未来外资动力电池企业将获得独资公司设立的生产许可。
8、2017上半年审批通过7家企业获得生产资质
2017年上半年,发改委共审批通过了7家企业获得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资质,截至目前,共有14家企业获得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资质。
2017年获得生产资质的企业分别为陆地方舟(年产5万辆)、浙江合众汽车(年产5万辆)、河南速达(年产10万辆)、知豆电动车(年产4万辆)、云度新能源(年产6.5万辆)、国能新能源(年产5万辆)、金康新能源(年产5万辆)。
▼前14张纯电动乘用车生产资质回顾:
9、2017年1-6批推荐目录1983款车型上榜
2017年已累计发布6批推荐车型目录,共计1983款新能源车型上榜。其中入围客车车型总数达1237款,乘用车225款,专用车521款。
▼各省市陆续出台地方补贴政策
截止目前,已经有北京、天津、上海、江苏、甘肃、山西、南京、合肥、西安、南通、江西厦门、广州等十多个省市明确了2017年地方补贴标准。
其中,北京、上海、甘肃、南通等地区的补贴标准按照国家补贴的50%执行;山西取消了省级电动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按国家同期补贴资金的50%给予省级营销补助;而天津、江苏、合肥、南京、西安、广州、厦门等地区部分车型将依据国家补贴50%执行,而部分车型补贴标准则低于国家补贴标准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