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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二季度电能替代项目完成替代电量约333.28亿千瓦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5  浏览次数:204
核心提示:7月24日,中电联电能替代产业发展促进联盟发布《2017年第二季度电能替代发展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2017年
 7月24日,中电联电能替代产业发展促进联盟发布《2017年第二季度电能替代发展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2017年二季度,我国电能替代项目完成替代电量约333.28亿千瓦时,折合标准煤1346.44万吨,减排二氧化碳约3356.68万吨,减排二氧化硫约100.98万吨,减排氮氧化物47.13万吨。

据了解,我国电能替代主要在制热类、动力类领域。且二季度两个领域电能替代电量之和约占我国电能替代总电量的88%。

《报告》显示,2017二季度,制热类电能替代完成替代电量约为186.00亿千瓦时,约占总替代电量的55.81%。其中包括供暖类完成电能替代电量12.52亿千瓦时;制冷类完成电能替代电量9.14亿千瓦时;工(农)业生产(制热)类完成电能替代电量160.05亿千瓦时;生活电气化类电能完成电能替代电量4.29亿千瓦时。

《报告》指出,2017年二季度,动力类完成电能替代约107.91亿千瓦时,约占总替代电量的32.28%。其中包括工(农)业生产(动力)类完成电能替代电量82.39亿千瓦时;交通运输类电能替代电量25.52亿千瓦时。

除去制热、动力类,2017年二季度,燃煤自备电厂、地方电厂替代电量约为39.37亿千瓦时,约占我国电能替代总电量的11.81%。

针对上半年我国电能替代总体情况,中电联电能替代产业发展促进联盟秘书长郭炳庆向中国电力报、中国电力新闻网记者表示,随着中央、地方政府的有力扶持,“煤改电”项目在我国进一步的推进。2017年以来,地方政府通过创新项目运营模式吸引大量的社会资本,推动了电供暖项目的实施,获得更多科研机构、设计机构、高校、行业协会等的支持。新的电供暖运营模式,未来将成为我国电能替代领域的重要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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