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文件包括《山东省输配电价改革实施方案》《山东省电力市场建设实施方案》《山东省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实施方案》《山东省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改革实施方案》《山东省售电侧改革实施方案》《山东省加强和规范自备电厂监督管理实施方案》《山东省推动分布式电源建设实施意见》《山东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试行)》,旨在逐步建立以中长期交易为主、现货交易为补充的市场化电力电量平衡新机制,构建“政企分开、价格合理”的电力市场体系。
下一步,山东省将扩大进入市场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范围,放开符合条件的售电公司进入市场,有序向社会资本开放配售电业务,省内外电力资源同步放开进入市场。
从8文件中可以看出,山东省将分两个阶段构建市场化电力电量平衡新机制。2018年以前,有序放开竞争性环节电价,放开售电公司进入市场,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电业务,培育多元化市场主体,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组建相对独立和规范运行的电力交易机构。2020年以前,启动和运行现货市场交易,逐步建立以中长期交易为主、现货交易为补充的电力电量平衡机制,最终形成以中长期交易稳定市场、以现货交易发现价格的电力市场机制。同时,建立电力现货交易市场,开展现货交易试点,凡是参加电力市场交易的用户,均不再执行政府定价。
对于备受关注的发用电计划有序放开,山东省将有序放开公益性、调节性电量以外发用电计划,推动电力电量平衡从计划手段为主平稳过渡到以市场手段为主。
用电放开方面,逐步放开年用电量达到一定规模的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工商业用户参与直接交易。
发电放开方面,初期保留规划内可再生能源发电、可再生能源调峰机组发电、余能发电、调峰调频电量、热电比在政策范围内的热电机组发电,以及水电、核电、涉外机组合同期内的优先发电计划。在可再生能源消纳受限时,安排保障性收购小时落实优先发电计划。市场建设中后期,电力市场体系比较健全时,除公益性、调节性电量以外的电量全部进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