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中长期交易规范运作和发电计划加快放开,近期《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通知》(简称“两份文件”)先后出台,标志着电力市场化从试点期进入过渡期。由于两份文件在各地的落实进度不一,全国范围看过渡期的市场化进程出现分化:大部分省份“放开”快于“规范”,广东等个别省份“放开”和“规范”基本做到协同推进,代表着未来的趋势。发电企业需要把握主流,看清趋势,有效应对。
两份文件的主要内容
两份文件内容较多,各有侧重,又互有补充。综合来看,提出了“统一口径、覆盖全程、处置偏差、多重避险、衔接现货”五项措施,规范中长期交易;按照“两条脉络、四个方面”的框架,推进发用电计划放开。
规范中长期交易
五项措施中,“统一口径、覆盖全程”着眼当前,主要规范中长期交易中的各种现实问题;“处置偏差、多重避险”着眼未来,以保障发用电计划大比例放开且现货市场尚未建成时,中长期市场化交易的正常运作。
“统一口径”是指,将当前的所有交易品种,包括各类市场电(含跨省区交易、直接交易、发电权交易等市场电量)、计划电(包括优先发电电量和基数电量)统一纳入中长期交易范畴,统一由《基本规则》规范。《基本规则》出台前,有关部门下发了若干单项交易规则,各规则基本上只考虑某一交易品种,各“单行本”彼此衔接不够甚至不一致。“统一口径”解决了规则“打架”问题。
“覆盖全程”是指,针对此前交易规则主要着眼于交易的组织、其他环节的规定较为原则、人为操作空间大的问题,细化了从双边协商(集中竞价)、签订合同、安全校核、调度执行、计量结算到偏差处理全流程各环节的程序,更加注重交易闭环,更加突出程序严密。特别是细化了各品种的交易时序和结算时序安排,有利于实现交易透明化。
“处置偏差”是指,将试点阶段“市场电量优先结算,其执行偏差由计划滚动调整”的偏差处理方式,调整为“优先发电、基数电量合同优先结算,通过预挂牌月平衡等方式处理偏差”的市场化偏差处理机制。随着市场电量比例的逐步提升,其执行偏差越来越难以通过计划“滚平”,因此前种方式限制了计划电量的放开幅度。为此,《基本规则》确立了市场化偏差处理机制,可以在现货市场缺位的情况下实现发电计划的大比例放开。
“多重避险”是指,在发用电计划大比例放开、用户全电量入市,而现货市场尚未建成的情况下,发电企业和用户(售电企业)应对供需临时性变化的手段不足,合同执行偏差考核风险大。为此,建立了合同转让、互保协议、次月分解计划调整三种手段,提供了年度、月度、3日(合同转让)三个时间窗口,为各主体提供多种避险措施。避险机制的建立意味着电力交易二级市场开放,市场将出现套利行为。
“衔接现货”是指,两份文件引导交易双方在中长期交易中使用发用功率曲线。《基本规则》鼓励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功率曲线,明确在安全校核和交易执行中优先保护和执行约定曲线的合同,并规定“直接交易双方发用电曲线一致的,对应电量不分摊调峰辅助服务补偿费用”。《通知》进一步明确,“争取在两年内,初步实现电力直接交易双方发用电曲线实时对应。”使用功率曲线是从计划分配电量过渡到现货市场的重要一环,在中长期交易中提前引入发用电曲线,目的是培育市场主体特别用户的市场意识,为现货市场作准备。
放开发用电计划
“两条脉络、四个方面”是指,围绕放开价格(包括发电上网电价和用户目录电价)与缩减计划电量两条脉络,具体从放开煤机发电计划、放开跨省区送电计划、推动用户入市,以及从发电计划过渡到优先发电计划四方面,放开发用电计划。
对存量和增量煤电机组采取不同方式放开发电计划。对存量机组,逐年缩减基数电量对应的利用小时数,今年利用小时数要在去年基础上缩减20%。对于增量机组(9号文下发后核准的机组),原则上不再安排发电计划。
从存量与增量、煤电机组和非煤电机组两个维度,分四种组合明确了跨省跨区送电计划的放开方式。原则是,煤电机组视同受电地区机组参与市场化;非煤机组的优先发电量参照受电地区的燃煤机组标杆电价定价,剩余部分参与市场化。
加快推进用户规范入市。一是扩大用户放开范围,降低进入的电压等级和用电量门槛,新增大工业用户原则上应进入市场。二是要求用户全电量进入市场,这将削弱用户的市场地位,促进零售市场的发育。三是规范用户的退出机制,入市后的用户不得随意退出,退市用户将接受高额电价。
推动现有的发电计划过渡到优先发电计划。过渡期内发电计划分三类:保量保价部分(对应基数电量和第一类优先发电计划电量)、保量不保价部分(对应第二类优先发电计划部分)和市场化部分。过渡期内,基数电量逐步缩减直至取消,相应的发电计划演变为优先发电计划。优先发电量中第一、第二类的划分比例由各地确定。
发电企业需要关注的几个问题
市场风险防控问题。过渡期发电企业面临用户欠费、合同履约率低、安全校核受限、偏差考核等风险。其中,安全校核受限需引起高度关注。传统计划模式下,发电机组利用小时数基本一致,系统潮流相对均衡;市场化交易规模扩大后,潮流不确定性、不均衡性增加,通道受限更为普遍。发电企业实施“以量换价”策略时,可能因校核受限无法取得预期电量。这要求发电企业在制定竞价策略时需了解系统运行方式,提前考虑校核受限问题。
新机组投产达效问题。按照《通知》要求,新机组的经营形势较存量机组更严峻。煤电机组原则上不再分配基数电量,水电机组部分列入优先发电计划,但是量价如何确定由当地决定;跨省区送电项目由受端的市场政策决定。从近期部分投产新机组情况看,受消纳环境、市场形势、送出配套等因素影响,面临达效困难问题。从长远看,市场化还将重塑未来的项目开发边界条件。
如何发挥发售一体优势的问题。从国外市场化经验以及我国市场化趋势看,发售一体的企业在电力市场中具备独特优势,能够通过营销策略组合,在批发市场上取得相对于其他售电企业的竞争优势,在零售市场发挥为用户更好创造价值的电力企业专业化优势,以较小的价损获取大的零售市场份额。从广东等地的市场实践看,部分企业的这一优势有待进一步发挥,发售环节衔接不畅、售电业务份额较小、无法与发电业务匹配,造成发电环节在批发市场上的让利,难以从售电环节“收回”。
应对发电计划放开的工作建议
以提高可靠性和降低发电成本为重点,夯实新形势下参与竞争的基础。加强设备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和稳定性,减少非停避免偏差考核。深化配煤掺烧,强化可控成本控制,提升低成本竞争力。论证比选火电(热电)机组灵活调节性改造、蓄热改造等不同技术路线,及早启动试点,应对辅助服务市场启动。
分类强化营销能力建设,针对性提升新形势下的经营工作。从各地市场化进程不同步、规则不统一的实际出发,以服务直购电工作为重点强化厂级营销能力建设,“一地一策、一企一策”打好“阵地战”。把握售电市场发展趋势,选择售电业务开放的重点地区加强营销公司建设,探索“发售有效协同、发挥专业优势、创造客户价值”、在整个企业有探路示范意义的业务模式。
应对市场化对项目发展的影响。一是做好新机组投产达效工作。指导系统企业跟踪各地新机组投产政策,加强厂内厂外、基建生产营销工作的协同,确保即投产、即稳定、即盈利。二是重视能源转型与市场化形势下火电向容量电源定位转变的要求,以及对煤电发展技术路线的影响,跟踪研究适应宽负荷调节与频繁启停需求的关键技术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