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资讯 » 正文

国家能源局:12家未获业务许可煤电电量不得上网交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07  浏览次数:196
核心提示:日前,国家能源局下发通报,明确表示内蒙古荷马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自备电厂)等12家未完成整改的企业,在取得电力业务许可之前,所
 日前,国家能源局下发通报,明确表示内蒙古荷马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自备电厂)等12家未完成整改的企业,在取得电力业务许可之前,所发电量不得上网交易。

为加强燃煤发电项目许可准入监管,国家能源局对2016年燃煤发电项目执行电力业务许可制度情况专项监管中存在问题的23家企业整改情况开展了跟踪监管。

根据通报的情况,内蒙古京能盛乐热电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已按要求对相关问题完成整改,并依法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内蒙古荷马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自备电厂)等12家企业,因项目存在核准问题(未核准、核准手续不齐全、不规范)、环保未完成验收等问题未能取得电力业务许可,按规定所发电量不得上网交易。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鲁ICP备12023203-2号

鲁公网安备 370303020000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