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的重点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部署、自查自改、安全监管执法、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整改、舆论宣传等情况,并抽查部分企业。
检查的范围
全国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督导也要尽可能覆盖到大检查涉及的所有方面。
检查的方式
深入一线、深入现场、深入群众,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以及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
检查的任务
了解掌握面上的工作情况、发现典型案例、及时梳理研究发现的问题,突出问题及时向地方政府反馈并发出整改通知单,督促整改。
督导工作的重点
聚焦隐患问题、从严问责。
着重要看动没动、查没查、改没改,看是否存在“上热下冷”“上动下不动”等问题,对重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不到位的,一律停产。
要坚持“严”字当头,严格检查、严肃查处、严厉问责,要对照督导检查表逐项认真检查,对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和危及安全的重大隐患,决不能姑息迁就,要抓一批该执法不执法、该问责不问责的典型案例进行问责。
舆论宣传
公开曝光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报送督导工作情况,并定期进行通报。
检查已有成效
7月初开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大检查工作部署,及时组织开展了大检查工作,并取得积极成效。
据统计,7月全国共排查重大隐患3191项,已整改2237项,整改率达到70.1%;打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6977起,停产整顿企业4362家,关闭取缔企业1382家,依法暂扣吊销证照602个,行政罚款1.4亿元,追究刑事责任461人。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将大检查工作纳入对各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有的地区占年度总分的15%。
另据了解,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近日发出《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导的通知》,定于2017年8月对各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