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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能股份火电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5分钱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08  浏览次数:230
核心提示:赣能股份8月4日晚间披露,公司接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赣发改商价[2017]793 号文件《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
 赣能股份8月4日晚间披露,公司接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赣发改商价[2017]793 号文件——《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江西省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5分钱(含税),提高后为0.4143元/千瓦时(含脱硫、脱硝和除尘电价,不包括超低排放电价)。未执行标杆上网电价的统调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同步上调。

公司称,根据上述通知内容,公司所属火力发电厂——丰城二期发电厂上网电价由现行0.3993元/千瓦时调整为0.4143元/千瓦时;公司所属水电厂上网电价未作调整。

根据江西省能源主管部门于2017年初预计的公司今年全年发电计划及截至目前公司所属火电厂运行情况,公司初步测算本次电价调整预计增加公司2017年营业收入4,380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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