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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2017年底全部淘汰建成区内燃煤小锅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7  浏览次数:124
核心提示:近年,哈尔滨市通过拆炉、压煤、控车、降尘、秸秆禁烧等综合措施,在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上取得了明显成效,2016年环境空气质量达标
 近年,哈尔滨市通过拆炉、压煤、控车、降尘、秸秆禁烧等综合措施,在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上取得了明显成效,2016年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达282天,仅有9天为重度及以上污染,为2013年实行环境质量新标准以来最好的一年。“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哈尔滨市污染排放仍未达到国家标准,首要污染物PM2.5超标50%以上。特别是进入冬季采暖期,燃煤污染占大气污染源比重高达38%。作为全国纬度最高的特大城市,哈尔滨市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工程,尤其具有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典型意义。全市上下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国家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淘汰小锅炉、推进清洁取暖摆上重要日程,以敢于碰硬、真抓实干的决心,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拆并改造任务。”8月16日,哈尔滨市召开《2017年度淘汰燃煤小锅炉攻坚战动员大会》,哈尔滨市委副书记、市长宋希斌作攻坚战动员讲话。

按照黑龙江省要求和哈尔滨市实际,2017年要全部淘汰主城六区建成区913台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基本淘汰呼兰、阿城、双城和各县(市)城关镇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今年供暖期前,全部完成主城区8台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列入今年计划的913台燃煤小锅炉淘汰任务,目前仅完成197台,还有716台小锅炉没有淘汰,而距离供暖期仅有两个月时间,可以说时间紧、任务重。

为加快淘汰哈尔滨市九区建成区及工业园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包括燃煤茶炉、大灶、小炉子等)(以下简称“燃煤小锅炉”),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哈尔滨市遵循“分类淘汰、属地负责、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多措并举、整体推进”的原则,宜并则并、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坚决推进哈尔滨市九区建成区及工业园区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根据统计,2016年哈尔滨市各类锅炉消耗燃煤3465万吨,占全市用煤总量的91.2%;城九区建成区及九县(市)城关镇约占全市面积1%的区域内,就有1993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占该区域锅炉总数的83.5%。这些小锅炉绝大多数没有污染防治设施或设施老化,污染物排放量是达标锅炉的十倍乃至几十倍以上,也是PM2.5的主要来源。为如期完成燃煤小锅炉拆除和改造任务,哈尔滨市坚持“先停后治,年底清零”,坚决关停拆除列入年度计划的燃煤小锅炉;坚持统筹兼顾、拆改并进,全力推动城乡居民取暖用上安全稳定可靠的清洁能源;坚持多渠道筹措资金,最大限度为小锅炉拆并改造提供资金支持。同时,强化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为如期完成燃煤小锅炉淘汰任务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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